编 号 67390 所属地区 成都市
项目名称 新津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招标
标段名称 新津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 所属行业 环保
招标类别 其他 报名时间 2010年08月27日到2010年09月02日
新津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新津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已由新津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局以新发改投资[2010]5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国农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国农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和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新津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新发改核准[2010]63号文)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新津县花桥镇黄桷树社区一组。
2.2建设规模: 在原址内对新津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改扩建,扩建规模为日处理污水厂10000m3,,,采用CASS工艺+纤维转盘滤池工艺为主体的三级生化处理工艺。主要工程为新建CASS生化池和纤维转盘滤池各一座,以及新增配套设备(含厂外提升泵站设备)。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设备采购安装-施工一体化承包;
2.5标段划分:共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为:新津县城市污水处理厂EPC、
二标段为:新津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的施工监理。
2.6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合格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EPC(EPC模式:设计-设备采购安装-施工一体化承包):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行业(给排水)甲级设计资质;
(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2007年~2009年财务无亏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能够具备CASS工艺设备生产和安装能力,或能够落实其来源;
(6)业绩要求:2007年至2009年至少具有3个该工艺工程项目业绩;
(7)联合体拟派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具备10年以上工作经验;联合体施工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3年以上在关键岗位担任施工经理(或项目经理)的经验;联合体施工单位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
(8)省外建筑企业须办理《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企业凭备案证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后参加投标和办理相关手续。
3.2 本项目(EPC部分)接受具有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潜在投标自行确定),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施工监理部分: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2007年至2009年具有已完工的2个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8 月27 日至2010年 9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新津县五津镇迎宾大道234号)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装订成册):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限联合体施工单位);
(5)联合体投标的附联合体协议书。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 9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新津县五津镇迎宾大道234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 人:成都国农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新津县华林街62号
邮 编:611430
联 系 人:柴先生
电 话:13348823532
传 真:82511329
项目名称 新津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招标
标段名称 新津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 所属行业 环保
招标类别 其他 报名时间 2010年08月27日到2010年09月02日
新津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新津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已由新津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局以新发改投资[2010]5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国农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国农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和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新津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新发改核准[2010]63号文)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新津县花桥镇黄桷树社区一组。
2.2建设规模: 在原址内对新津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改扩建,扩建规模为日处理污水厂10000m3,,,采用CASS工艺+纤维转盘滤池工艺为主体的三级生化处理工艺。主要工程为新建CASS生化池和纤维转盘滤池各一座,以及新增配套设备(含厂外提升泵站设备)。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设备采购安装-施工一体化承包;
2.5标段划分:共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为:新津县城市污水处理厂EPC、
二标段为:新津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的施工监理。
2.6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合格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EPC(EPC模式:设计-设备采购安装-施工一体化承包):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行业(给排水)甲级设计资质;
(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2007年~2009年财务无亏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能够具备CASS工艺设备生产和安装能力,或能够落实其来源;
(6)业绩要求:2007年至2009年至少具有3个该工艺工程项目业绩;
(7)联合体拟派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具备10年以上工作经验;联合体施工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3年以上在关键岗位担任施工经理(或项目经理)的经验;联合体施工单位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
(8)省外建筑企业须办理《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企业凭备案证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后参加投标和办理相关手续。
3.2 本项目(EPC部分)接受具有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潜在投标自行确定),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施工监理部分: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2007年至2009年具有已完工的2个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8 月27 日至2010年 9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新津县五津镇迎宾大道234号)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装订成册):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限联合体施工单位);
(5)联合体投标的附联合体协议书。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 9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新津县五津镇迎宾大道234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 人:成都国农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新津县华林街62号
邮 编:611430
联 系 人:柴先生
电 话:13348823532
传 真:8251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