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泉水交易[2010]第(58)号 | ||||||||||||||||
开标时间:2010-09-06 | ||||||||||||||||
所属行业: 泉州市 | ||||||||||||||||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南安市官桥镇2010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泉州市2009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研报告的批复以闽发改农业[2009]453号 批准建设,并完成前期准备工作,项目业主为南安市官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 泉水交易[2010]第(58)号 2.工程规模:约为300万元 3.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质量标准:合格 6.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必须经过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的企业信用登记备案。 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水利水电专业(或水利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B证,且应在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通过信用登记备案。 4.拟派的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和安全员等应具有相应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C证。 5. 投标保证金为 20 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帐户名称: 泉州市水利工程交易中心 ; 开户行: 泉州银行百源支行 帐号:0000000779224012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交易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泉水交易[2010]Q58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8月27日至2010年9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以不记名方式到泉州市水利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市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含图纸及其他招标资料)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的方式,并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办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9月6日15时00分,地点为泉州市水利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市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处。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北京时间)及地点
联系电话:22550253 招标人:南安市官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南安市官桥镇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788862992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湖心街柏仁楼418号 联 系人: 小卢 电 话: 0595-28000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