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公告津建交静海施工[2010]0807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静海县医院新建污水处理站、配电室 已由 静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静发改审批【2010】108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静海县医院 ,建设资金为 24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静海县建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静海县医院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静海县医院新建污水处理站,地上一层,结构类型为砖混结构,高度5.4米,地上建筑面积为318.88平方米,地下为一层建筑面积为318.88平方米;配电室,地上一层,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高度9.9米,建筑面积为567.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204.85平方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静海县医院内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静海县医院新建污水处理站、配电室
2.4 工期要求:2010年09月20日 至 2010年11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静海县建设管理委员会建管站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同时具备项目经理、安全项目经理各一名,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并携带建造师证和IC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一长四员”,以上证件为原件和复印件,并在报名时交纳5400元人民币报名。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09月0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0 年8 月30 日 至2010 年9 月3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09月08日至2010年09月0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 分 至11 时30 分, 下午 14 时3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静海县行政服务许可中心A区203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静海县医院(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润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县静海镇胜利南路14号
邮政编码:301600 联系人:李洋 电话:13752378787
传 真:28942928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静海县建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学金(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县开发区金海道1号
邮政编码:301600 联系人:董景志 电话:68608694
传 真:68608636 日期:2010 年8 月30 日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静海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28947271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静海县静海镇胜利大街41号
受理负责人:连增战
本招标项目 静海县医院新建污水处理站、配电室 已由 静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静发改审批【2010】108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静海县医院 ,建设资金为 24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静海县建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静海县医院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静海县医院新建污水处理站,地上一层,结构类型为砖混结构,高度5.4米,地上建筑面积为318.88平方米,地下为一层建筑面积为318.88平方米;配电室,地上一层,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高度9.9米,建筑面积为567.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204.85平方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静海县医院内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静海县医院新建污水处理站、配电室
2.4 工期要求:2010年09月20日 至 2010年11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静海县建设管理委员会建管站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同时具备项目经理、安全项目经理各一名,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并携带建造师证和IC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一长四员”,以上证件为原件和复印件,并在报名时交纳5400元人民币报名。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09月0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0 年8 月30 日 至2010 年9 月3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09月08日至2010年09月0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 分 至11 时30 分, 下午 14 时3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静海县行政服务许可中心A区203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静海县医院(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润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县静海镇胜利南路14号
邮政编码:301600 联系人:李洋 电话:13752378787
传 真:28942928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静海县建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学金(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县开发区金海道1号
邮政编码:301600 联系人:董景志 电话:68608694
传 真:68608636 日期:2010 年8 月30 日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静海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28947271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静海县静海镇胜利大街41号
受理负责人:连增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