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普洱市勐野江水电站水轮发电机及辅助设备招标资格预审
2010-08-31 13:10:13
招标编号:MYJ/MYJSB004-2010(II)
开标时间:2010-10-16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商业融资
所属地区:云南
受招标人云南大唐国际勐野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云南省普洱市勐野江水电站所需设备:水轮发电
机及辅助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采取资格预审的方式,现公告如下:
四、招标编号:MYJ/MYJSB004-2010(II)
五、工程概况与工程地点:
勐野江水电站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普洱市勐野江水电站项目核准
的批复(云发改能源〔2009〕2053号)核准新建,项目业主为云南大唐国际勐野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勐野江为李仙江(把边江)右岸支流,河流发源于普洱市江城县国庆乡三锅砖。勐野江水电站所在河段为
江城县和宁洱县两县界河(勐野江下游河段),其左岸为宁洱县黎明乡,右岸为江城县宝藏乡。黎明乡距
宁洱县公路里程约74km,距昆明公路里程约447km;宝藏乡距江城县公路里程约33km,距昆明公路里程约
473km。
枢纽建筑物主要由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岸边式溢洪道、泄洪排沙兼导流洞、水道系统、地面厂房等部分组
成。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79.0m,坝顶高程767.0m,正常蓄水位765.0m。勐野江水电站主要以发电为主,工
程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Ⅲ等,装机容量68MW,全厂装设两台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34MW,以
一回220kV出线经石门坎水电站,送墨江500kV变电所。电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原则设计,采用
计算机监控系统。
六、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资金用于本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七、招标内容:
(1)2台套额定功率为34.87MW(Hr=107m)的立轴混流式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自动化元件、备品备件及
专用工器具;
(2)2台套与额定功率为34.87MW的立轴混流式水轮机相匹配的额定容量为34MW/40MVA的三相交流同步水轮
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自动化元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
(3)招标采购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检验、包装、运输、交货和现场开箱交接等;
(4)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含安装、维护、调试、运行所需正版应用软件和源程序)与技术服务。招标采
购设备的安装和现场试验将由其他承包商完成,但投标人应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质
量监督,并对招标采购设备的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验收的质量负责,保证招标采购设备优质、安
全地投入商业运行;
(5)对买方人员的培训以及卖方提供的在卖方或在双方协商的其它地点执行合同时的其它有关服务。
(6)本次招标采购的设备交货时间为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12月1日,交货地点为云南普洱勐野江水电站
施工工地指定地点。
八、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格水电设备制造商,并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3)业绩:具有独立设计并制造本次招标相关产品的业绩,其中:
1.水轮机:投标人近10年设计、制造过水头超过110米,单机容量不小于40MW及以上的混流式水轮机不少于
三个水电站,运行良好并提供书面业绩证明和材料(需提供合同封面、大签页、设备清单页及成功运行的
证明文件)。
2.水轮发电机:投标人近10年设计、制造过单机容量40MW及以上的水轮发电机不少于三个水电站,运行良
好并提供书面业绩证明和材料(需提供合同封面、大签页、设备清单页及成功运行的证明文件)。
(4)设计制造能力: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
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财务能力:经营状况良好,有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6)质量保证:投标人及其主要部件、材料的分包商及供货商应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7)诚信履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产品质量无不良记录,供货时间无迟延记录;近3年内在合同签订
、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因不诚信履约在处罚期内;
(8)限制条件: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同
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招标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或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投
标,投标人也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水轮机和发电机不得分包。
(9)进口设备代理商投标:若为进口设备代理商参加投标,其被代理的生产厂商也应满足以上要求,且取
得该生产厂商的授权代理资格(必须具有制造商授权书)。一个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
有一个授权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且生产厂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十、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时间等相关事宜:
(1)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经办人委托书原件(经办人须持身份
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注:以上报名资料要求全部加盖公章装订成册,递交后不予退还;
(2)潜在投标人可于2010年8月31日~2010年9月6日(正常工作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
至15:3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逾期不受理。
(3)接收资格预审资料时间:北京时间2010年9月11日17:00前将《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也可特快专递
邮寄或传真),逾期不受理。未报名的潜在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不予接收。
(4)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每份工本费500元。
十一、获取招标文件的条件: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十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9月15日~17日,上午9:00时~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
十四、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人民币贰仟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十五、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由招标代理机构签发的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2)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发的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留复印件。
十六、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0月16日上午10:10时。
十七、递交标书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十八、开标时间:2010年10月16日上午10:10时
联系人:高飞 朱锦坤
电 话: 13488880882 010-80106176
传 真: 010-80106176
E-mail: zbcg2008@126.com
邮 编: 1000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
80106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