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工程项目编号:黔(G)建(施)招(2010)第187号
1、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的安顺市污水处理厂二期设计招标,已由黔发改环资(2010)932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此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安顺市小屯河下游小屯村。
2.2招标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日处理量1万吨污水处理一座,污水收集管网83876米。。
2.3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贷款与自筹资金,已落实。。
2.4计划开工日期:1900-1-1,计划竣工日期:1900-1-1,工期: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设计任务。。
4、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设计企业,均可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6、投标报名
6.1投标报名时间为2010-9-1 8:30:00时至2010-9-7 17:00:00时。
6.2投标报名地点:安顺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原市房管局七楼、市医院门诊部对面、建行七楼),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安顺安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6.3报名应该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两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6.4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间内,可在报名地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1900-1-1时以前送达招标人(委托招标的,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不符合规定的或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8、招标人预计于1900-1-1日向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9、凡资格预审合格被邀请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0、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 其他:1.本项目对未中标的投标设计方案不给予设计补偿.2.本项目不进行资格预审,故本公告与资格预审相关条款均不作要求.
招标人: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联系电话:0853-3416446 联系人:刘青 |
招标代理机构:安顺安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53-3284351 联系人:王京 |
公告发布日期:201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