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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区基层给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工程第三标段(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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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09-02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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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监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市政公用项目
项 目 编 号:44030020100477
项 目 名 称:光明新区基层给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工程
工 程 编 号:44030020100477004
招标工程名称: 光明新区基层给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工程第三标段(监理)
工 程 地 址:光明新区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建设监理总公司
经办人:徐静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15986842833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深水光明水务有限公司
经 办 人:黄工 办公电话:29937174, 移动电话:29937174
计划总投资:3427.0000万元 本次发包监理费:24.436600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0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给排水安装工程;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0年9月1日 至 2010年12月31日
发布招标公告暨投标报名时间:2010年9月2日09:00时 至 2010年9月6日17:00时
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抽签定标法
资格审查方式:现场报名。
投标报名条件:
本工程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预选承包商类别及组别要求: 或 市政公用工程Ⅰ组;
或 市政公用工程Ⅱ组;
拟派项目项目总监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其他报名条件要求:本次招标分三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人必须三个标段同时报名,但在抽中一个标段的监理后,自动放弃后面标段的投标资格,不得参与后面标段的开标。
1、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2、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3、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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