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葫芦岛市老区污水处理工程BOT项目EPC工程总承包(I)招标工作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计、施工单位参加投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葫芦岛市老区污水处理工程BOT项目EPC工程总承包(I)
工程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
建设规模:7万吨/日改造+5万吨/日扩建(部分)
资金来源:自筹
投标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
开标时间:2010年 9 月 20 日9:00时
要求工期;2010年 9 月 20 日至 2011 年 12 月 20 日
二、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辽宁省葫芦岛市老区污水处理工程BOT项目EPC工程总承包(I)工程实际上包含一期7×104m3/d规模提标工程和部分扩建工程两部分工程内容。辽宁省葫芦岛市老区污水处理工程BOT项目EPC工程总承包(I)工程各部分设计规模如下:
预处理系统: 12×104m3/d(含5×104m3/d规模扩建);
生物处理系统: 7×104m3/d;
磁加载絮凝沉淀池: 12×104m3/d(含5×104m3/d规模扩建);
D型滤池: 12×104m3/d(含5×104m3/d规模扩建);
消毒处理系统: 12×104m3/d(含5×104m3/d规模扩建);
污泥脱水系统: 12×104m3/d(含5×104m3/d规模扩建);
加药间: 12×104m3/d(含5×104m3/d规模扩建);
本次招标范围以现有围墙为界,包含现有厂区围墙范围内的提标改造和扩建相关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总承包工程【其中包括: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建构筑物基础、道路、绿化及土石方工程等)、设备制造或采购、其他服务(项目建设相关内容、联动试车、调试试运行直至出水达标、质量保证期12个月内出现的缺陷的修复)】的全部建设内容提交密封投标。
三、报名单位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营业执照范围允许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3、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工程总承包甲级资格,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4、具有10个及以上10万吨/日规模污水厂的设计或施工的相关业绩;
5、本项目的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购买标书时间:2010年 8 月 31 日-2010年 9 月 6 日,8:00至16:00时(北京时间)每份标书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报名地点:葫芦岛顺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五、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负责人证书,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注: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招标人:凡和(葫芦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川 联系电话:13718582206
招标代理单位:葫芦岛顺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牟艳明 联系电话:15040999664 0429-318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