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咨价[2010]招字46号
开标时间:2010-09-21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宁德市东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北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施工项目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批[2010]15号文、宁发改审批[2010]5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东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宁德市东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西陂塘海堤东侧西岐村;
2.2.工程建设规模:一期工程投资约9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构筑物(包含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水解酸化池、改良型Carrousel-2000氧化沟、二沉池、接触消毒池、巴氏计量槽、污泥泵井、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及污泥堆棚、加氯加药间、变配电房等设施);工艺设备及管道安装工程;二期氧化沟和二沉池的基础土石方开挖;道路及市政给排水(包含场区内、外道路);围墙及后山护坡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总工期17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010年12月底,池体和一般土建项目基本完成 ;
2.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嘉园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进入2010年度《宁德市市级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A类预选承包商名录》的施工企业,且未被清出名录库;
3.2. 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6.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规定的违法违规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7.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9月7至2010年9 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宁德市建设局大楼)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及光盘)每份人民币 500元,招标图纸等资料工本费每份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5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9月21日 10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宁德市建设局大楼)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购买发票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东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湖路21号国泰大厦C幢204室;
联系人:苏先生,电话:0593-2866156;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德市富豪世家7号楼105室 邮编: 352100
电 话: 0593-2888371 、0591-87677863 传真: 0593-2888371
联系人: 刘小姐、郑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备注项目名称)
开户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帐 号:136010101400022365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 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1层
开标时间:2010-09-21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宁德市东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北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施工项目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批[2010]15号文、宁发改审批[2010]5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东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宁德市东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西陂塘海堤东侧西岐村;
2.2.工程建设规模:一期工程投资约9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构筑物(包含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水解酸化池、改良型Carrousel-2000氧化沟、二沉池、接触消毒池、巴氏计量槽、污泥泵井、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及污泥堆棚、加氯加药间、变配电房等设施);工艺设备及管道安装工程;二期氧化沟和二沉池的基础土石方开挖;道路及市政给排水(包含场区内、外道路);围墙及后山护坡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总工期17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010年12月底,池体和一般土建项目基本完成 ;
2.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嘉园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进入2010年度《宁德市市级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A类预选承包商名录》的施工企业,且未被清出名录库;
3.2. 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6.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规定的违法违规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7.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9月7至2010年9 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宁德市建设局大楼)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及光盘)每份人民币 500元,招标图纸等资料工本费每份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5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9月21日 10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宁德市建设局大楼)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购买发票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东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湖路21号国泰大厦C幢204室;
联系人:苏先生,电话:0593-2866156;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德市富豪世家7号楼105室 邮编: 352100
电 话: 0593-2888371 、0591-87677863 传真: 0593-2888371
联系人: 刘小姐、郑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备注项目名称)
开户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帐 号:136010101400022365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 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1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