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污水处理工程 已经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 国拨 、自筹 ,建设资金已落实。
现就该工程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二次公告),择优选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不分标段2、本工程建设地点在本溪县小市镇,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0 年 09月29 日,上午9:00,地点为本溪县华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城建局五楼会议室)。
3、开、竣工时间:2010年10月开工, 2011年7月30日竣工。
4、投标保证金:两万元/标段。
5、投标人资格要求:污水处理相关设备生产厂家及代理机构,并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类似证书。
6、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报名人员身份证、具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经营企业,出具近三年设备销售业绩,并提供成功运行经验证明,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类似证书(所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 2010 年9月8 日至 2010 年 9月14日 早8:30-11:00时到下午13:30-16:00(地址:本溪县华建建筑工程交易市场(城建局五楼 )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 伍佰 元整(现金、支票),售后不退。
7、其他: 招标人: 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污水处理厂办公地址: 本溪县小市镇 联系人:李广茂 招标代理人: 辽宁溪城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本溪县滨河路丽水嘉园28号楼1号门市 联系人: 张云华 联系电话:13941406748 传真: 6823819 邮编: 117100 E-Mail: bxxxc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