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已经永发改投资[2008]172号文件立项批准,项目业主为蓝山县公用事业管理局,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和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以及地方财政配套,专业施工图和技术资料已准备齐全,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管网工程(B线)W220井延长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蓝山县污水处理项目位于蓝山县塔锋镇。此次管网工程招标内容包括: D600管460米、检查井和截流井。
本次招标部分总投资约50万元,建设总工期为60天。
二、投标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投标申请人须为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市政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近1年(2009年6月至2010年6月)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应派专人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市政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代表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招标的,提供被委托人身份有效证件)、单位介绍信等资料向招标人报名。所要求证件均为原件,同时复印一份留招标备查。经报名初审合格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三、报名时间:2010年9月10日至2009年9月14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节假日不休。
四、报名地点:蓝山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蓝山县规划建设大楼二楼)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蓝山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 系 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1587469300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永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3974697229
一、工程概况:蓝山县污水处理项目位于蓝山县塔锋镇。此次管网工程招标内容包括: D600管460米、检查井和截流井。
本次招标部分总投资约50万元,建设总工期为60天。
二、投标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投标申请人须为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市政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近1年(2009年6月至2010年6月)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应派专人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市政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代表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招标的,提供被委托人身份有效证件)、单位介绍信等资料向招标人报名。所要求证件均为原件,同时复印一份留招标备查。经报名初审合格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三、报名时间:2010年9月10日至2009年9月14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节假日不休。
四、报名地点:蓝山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蓝山县规划建设大楼二楼)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蓝山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 系 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1587469300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永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3974697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