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2010年市区排水管网建设三期工程(第一批) | 招标类型: 公开 |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 工程结构: 其它 |
工程地址: 青岛市四方区、李沧区 | 计划工期(天): 50天 |
工程规模: 雨水、污水等排水管网建设㎡ | 预计造价(万元): 640.00 |
规划许可证号: 青规综函字[2010]42号 | 计划文号: 青发改投资[2010]426号 |
招标代理: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联系电话): 綦书慧 85690766 |
建设单位: 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招标内容: 雨水、污水等排水管网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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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叁级资质及以上的施工企业; 2、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山东省贰级建造师临时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单位可兼投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工程合同额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公告说明: DN300-DN600污水管道总长约2158m;DN1200雨水管道长约84m。 一标段:海泊河道北岸清淤路(电缆厂明沟-四方河),嘉善路明沟改造工程。污水管道1328m,雨水管道84m,工程造价约330万元。 二标段:黑龙江路(莱钢立交桥下,与蚌埠路交口),万安路(万安二路-兴隆路)。污水管道830m,工程造价约310万元。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请于2010年9月14日14时至2010年9月20日11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一套加盖企业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香港中路19号)报名,参加资格预审,落选单位按通知时间取回有关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外地企业入青信用登记证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外地入青企业); 3.承担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地入青企业除提供承担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同时应按照《山东省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条规定和该注册建造师劳保缴纳原始凭据,到青岛市建管局建造师主管部门办理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 4.企业上三年度完成同类工程项目的经备案中标通知书、合同、经备案工程竣工验收等资料原件; 5.投标项目经理上三年度完成工程的经备案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相应的质量安全获奖证书、正式文件和经备案工程竣工验收等资料原件; 6.投标项目经理上两年度获奖证书原件、授予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正式文件原件(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优秀项目经理,还应提供国家建设部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其评选优秀项目经理资格的证明文件及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评选推荐证明材料); 7.企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8.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9.报名条件要求规定的相关资料、证明。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2、3、8条要求的材料。 资格预审办法: 资格预审将按青建管字[2008]10号文件、青建管字[2010]11号文件(详见www.e-qdpm.com)进行。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于 2010年9月21日16时前通知选中的企业,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被选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索取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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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2010年09月14日14时 ---- 2010年09月20日11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