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德市北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监理招标项目的
补充通知
(闽咨价【2010】招字47号)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 根据招标编号为闽咨价[2010]招字47号“宁德市北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监理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内容的补充:
2、《招标文件》第38页和第43页的“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表”修改如下:
岗位名称
人数
专业及职称要求
岗位资格
总监理工程师
1
专业为给排水或环境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
1
房建专业,工程师及以上
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
1
给排水专业,工程师及以上
机电设备及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
1
机电设备专业,工程师及以上
安全监理工程师
1
工程师及以上
具备监理员岗位证书并有有权部门出具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证明、并具有培训内容的继续教育证
土建专业监理员
1
助理工程师及
以上
地级市及以上监理人员岗位证书
二、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宁德市东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201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