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审公告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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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驿区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水利措施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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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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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驿区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水利措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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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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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GF-A1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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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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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17日21时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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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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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泉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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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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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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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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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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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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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结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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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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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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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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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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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泉驿区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水利措施; 2.2、项目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 2.3、项目规模:龙泉驿区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水利措施,开挖疏浚渠道6.00Km,衬砌渠道9.90Km,渠系建筑物共计11座。 2.4、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 2.5、计划投资:约362.9万元; 2.7、包件划分:设一个项目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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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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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1.2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3自2007年以来至少完成3 个类似项目业绩(能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下同); 3.1.4项目经理须具备全国注册建造师贰级或以上资质,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证,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大专以上学历证、身份证,本人具备2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证、大专以上学历证、身份证;本人具备2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材料员须能够提供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 3.1.5 具备2007年以来未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过的证明材料;近三年(2007年至2009年)财务报表经营无亏损,并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能提供相关设备发票及300万以上的银行存款证明)。 3.2以上涉及的所有人员须能够提供本单位为其交纳的近半年的社保证明(提供缴费清单、社保卡或社保手册)。授权委托人须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报名时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须同时到场。各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由投标申请人自行负责,涉及的相关部门须留下联系电话。在开标之前如有证据证明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属实,将拒绝投标申请人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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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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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0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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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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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23日18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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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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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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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业主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成都市龙泉驿区黄土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28-86139774 传真:028-861346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