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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规模10万m3/d)厂区建设第一阶段5万m3/d水区工艺设备供货、安装与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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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09-25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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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规模10万m3/d)厂区建设第一阶段5万m3/d水区工艺设备供货、安装与服务项目已经发改部门核准,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湘潭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条件,并具有供货及服务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规模10万m3/d厂区建设)第一阶段5万m3/d水区工艺设备供货、安装与服务项目
二、招标编号:LYQZ-100901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水区工艺(氧化沟、二沉池、回流剩余污泥泵房)设备招标(具体见设备清单)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其它货币以报名截止时间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进行折算。(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有关证明资料)
(2)投标人必须具有10万m3/d及以上规模国内污水处理厂项目的总承包业绩,并且要求每个项目的总承包业绩内至少具有三种与本次招标内容包含的同类设备。(提供10万m3/d及以上规模国内污水处理厂项目的总承包合同等有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同或以上规模污水处理项目的总承包经验。(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和用户评价良好意见等有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及双方相关资质文件。
(5)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说明:投标人除需提供以上所要求的资料外,还应提供企业认证证书、企业信誉等级证书、资信证明材料、获奖证书、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及报名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资料。
五、报名要求:
凡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0年9月21日起至2010年9月30日止,每天8:0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凭①单位介绍信;②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④提供10万m3/d及以上规模国内污水处理厂项目的总承包合同等有关证明资料;(②④查看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①③留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潜在投标单位可在规定的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湘潭市芙蓉路宝塔路口怡景苑财富广场A座9218室
六、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10月8日至2010年10月13日,每天8:0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逾期不售。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份,文件售出后一概不退。
七、开标时间:2010年11月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湘潭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八、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九、如对本招标项目有技术上的问题,请咨询:
招标人: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李燕平
联系电话:0731-58246525
招标代理机构:湘潭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张 玲
联系电话:0731-5861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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