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中顺大围顺德区均安镇外矶水闸工程 |
招 标 人 |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水利所 |
项目审批部门 |
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
批文编号 |
顺规资[2010]269号 |
资金来源 |
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全额统筹的堤围防护费及融资解决 |
出资比例 |
100% |
公告时间 |
2010年09月30日 下午 2:00 起共5工作日 |
公告编号 |
GW-201009300414 |
工程概况与
招标范围 |
项目估价 |
617(万元)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工期(天) |
270天(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
工程地点 |
顺德区均安镇境内 |
工程概况:本工程等级为Ⅱ等中型工程,主要建筑物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临时建筑物为4级。外矶水闸:设计过流量为15.9m3/s,单孔,闸孔净宽为5.0米,闸底板面高程为-1.8米,闸顶高程为7.6米。
招标范围: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金属结构工程;临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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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合格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1、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联合投标;
4、取得有效的《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且年度综合考评必须是合格或以上。
5、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取得二级(含二级)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不得有在建工程,该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应有拟驻本工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凡由广东省水利厅在厅网站或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9、投标人在广东省范围内企业信誉无不良记录;
10、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被责令停业;(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4)近三年发生三级以上(含三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近三年在同一年度周期内发生2宗以上(含2宗)四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5)正处于“黑名单”的企业;(6)最近一年有骗取中标、或最近六个月在招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以网上公示或行政处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或在投标中涉嫌弄虚作假或围串标,并正在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查的企业。
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12、投标人必须按时按要求提供资料并准备相关证件原件核对。否则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下载文件 |
资格审查方法 |
1、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5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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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
和招标文
件的获取 |
1.本工程采用匿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者不需出示身份证明和单位的委托证明书;
2. 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用现金形式交到指定账户: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市顺德支行,户名:苗昌智 ,帐号:44-463000460018344 ,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凭交费回单到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领取招标文件(附投标邀请函)、技术标副本封面、图纸光盘及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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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售时间 |
2010-09-30 14:00:00~2010-10-13 12:00:0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 12:00,下午2:00至5:30) |
发售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 |
收费标准 |
每份人民币500元 |
投标文件
的递交 |
截止时间 |
2010年10月25日 上午 09:30 |
地 点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招标相关内容 |
评标方法 |
水利工程平均价法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伍万元,形式为银行保函。 |
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佛山市顺德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统一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http://www.sdcin.com.cn)的“网上答疑和补充通知”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2、投标人收标时凭招标文件内的投标邀请函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3、在收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到达收标现场,并提供本人身份证(第二代)检查核对。如果在核对时未能提供认可的身份证明文件,招标人将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经核对后即可离场。
合同专用条款、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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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
1、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一份,封装要求见招标文件;格式见下载预审文件。
注意事项:
(1)未按本公告时间、地点报名和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资料及原件核对的,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2)投标申请人所报资料应真实可靠,若有弄虚作假或瞒报等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申请人必须准备相关证件原件,以备招标人进一步核实有关资料的真实性。
(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料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本招标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本公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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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水利所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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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人 |
李先生 |
传真 |
0757-25387337 |
联系电话 |
0757- 25387330 |
地址 |
顺德区均安镇横围大街1号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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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佛山市顺德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苗昌智 |
联系人 |
刘小姐 |
传真 |
22307613 |
联系电话 |
22307678 |
地址 |
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基一路18号 |
邮政编码 |
528300 |
招标监督部门 |
佛山市顺德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228331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