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 205267 | 所属地区: | 眉山市 |
---|---|---|---|
项目全称: | 眉山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第二次) | 所属行业: | 环保 |
招标类别: | 施工 | 报名时间: | 2010年10月09日至2010年10月14日 |
眉山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施工标段招标公告(第二次)
- 1. 招标条件
- 1.1 本招标项目眉山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第二次)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投资[2009]8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眉山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配套、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眉山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投资[2009]85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0050604)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省宏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眉山市东坡区瓦窑村;
2.2 建设规模: 一期按2万吨/日规模建设,共用构、建筑物的安装部分按4万吨/日规模建设;
2.3 建设工期: 73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 共一个标段:施工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007年来至少承建过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个标段。标段总数为。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2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3)资质证书副本;
-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 4.3 招标人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1月05日 09点00分,地点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9号光大金融中心21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眉山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 眉山市东坡区瓦窑村三组 邮 编: 联 系 人: 彭 庆 电 话: 028-38221509 传 真: 028-38221509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省宏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西安南路69号西雅图4楼401室 邮 编: 610075 联 系 人: 文女士 电 话: 028-87750777、87712888转8008 传 真: 028-87742998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