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坍镇龙华大街东延道路及排水系统延期公告
射阳县新坍镇人民政府决定对龙华大街东延道路及排水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工程内容及合同段划分:新建500米街道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及排水系统。
2、开、竣日期:2010年11月5日至2011年2月25日。
3、质量目标:优良。
4、工程造价:约150万元
5、资金拨付方式为:5:3:2;即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付工程款50%,(其中在浇筑砼前,凭监理部门提供验收合格资料支付20%,不合格不予支付),2011年底前拨付工程中标价的30%,2012年底结清余款。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施工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根据中共射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射办发[2010]42号《关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精神,投标报名人应出具当地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华东六省一市投标人亦可直接到射阳县检察院查询并出据),无行贿记录者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三、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将全数被邀请参加投标。凡通过资格预审或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参加投标,除不可抗力外,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三个月,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预审时间地点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四、根据中共射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射办发[2010]42号“关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报名人应出具当地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华东六省一市投标人亦可直接到射阳县检察院查询并出据),无行贿记录者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五、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4日至2010年10月21日,上午8:30一11:00,下午15:00一17:00(节假日除外)。
2、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招标中心(射阳县城人民西路100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标中心报名联系人:黄明坤,联系电话0515-82396891。
3、报名时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 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投标人当地检察院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和单位介绍信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费:300元(一律不退)。综合服务费保证金5150元。
六、投标与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本标段15万元。(投标与履约保证金按7%)
2、投标与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具体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投标与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保证金专户”。
4、“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支行营业部,开户名称: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帐号:1109630129200004205。
5、未中标保证金退还:所有应退还的投标与履约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七、有关事项
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标前会议,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或图纸有疑问,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三天前以传真等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两天前传真等书面方式回复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投标、开标会于下列时间、地点进行。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15万元整的投标担保(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出示射阳县招投标中心财务科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
5、2010年10月22日上午10点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当场出售招标文件和图纸,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整(其中图纸押金500元,中标单位不退图纸押金,其他投标人凭完整图纸退还500押金款。)
招 标 人: 射阳县新坍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射阳县新坍镇富达路
联 系 人: 倪胜东
电 话: 13770180388 0515-82862001(传真)
射阳县新坍镇人民政府决定对龙华大街东延道路及排水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工程内容及合同段划分:新建500米街道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及排水系统。
2、开、竣日期:2010年11月5日至2011年2月25日。
3、质量目标:优良。
4、工程造价:约150万元
5、资金拨付方式为:5:3:2;即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付工程款50%,(其中在浇筑砼前,凭监理部门提供验收合格资料支付20%,不合格不予支付),2011年底前拨付工程中标价的30%,2012年底结清余款。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施工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根据中共射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射办发[2010]42号《关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精神,投标报名人应出具当地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华东六省一市投标人亦可直接到射阳县检察院查询并出据),无行贿记录者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三、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将全数被邀请参加投标。凡通过资格预审或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参加投标,除不可抗力外,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三个月,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预审时间地点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四、根据中共射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射办发[2010]42号“关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报名人应出具当地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华东六省一市投标人亦可直接到射阳县检察院查询并出据),无行贿记录者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五、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4日至2010年10月21日,上午8:30一11:00,下午15:00一17:00(节假日除外)。
2、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招标中心(射阳县城人民西路100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标中心报名联系人:黄明坤,联系电话0515-82396891。
3、报名时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 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投标人当地检察院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和单位介绍信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费:300元(一律不退)。综合服务费保证金5150元。
六、投标与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本标段15万元。(投标与履约保证金按7%)
2、投标与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具体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投标与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保证金专户”。
4、“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支行营业部,开户名称: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帐号:1109630129200004205。
5、未中标保证金退还:所有应退还的投标与履约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七、有关事项
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标前会议,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或图纸有疑问,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三天前以传真等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两天前传真等书面方式回复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投标、开标会于下列时间、地点进行。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15万元整的投标担保(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出示射阳县招投标中心财务科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
5、2010年10月22日上午10点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当场出售招标文件和图纸,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整(其中图纸押金500元,中标单位不退图纸押金,其他投标人凭完整图纸退还500押金款。)
招 标 人: 射阳县新坍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射阳县新坍镇富达路
联 系 人: 倪胜东
电 话: 13770180388 0515-82862001(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