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SQ201010014
江苏新源水务有限公司的宿迁市新源污水处理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已经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宿迁市湖滨新城开发区;
1.2 工程规模:第一标段约 120 万元,第二标段约 80 万元;
1.3 工 期: 25 日历天 , 计划开时间: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 60% ;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 80% ;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价的 95% ;余款二年后付清。
1.6 本工程设定投标最低控制价,低于此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投标最低控制价设定方式如下:投标最低控制价等于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 7 家及以上时去掉其中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 95% ,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视同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
1.7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二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工业污水处理厂区道路及排水管网施工;
第二标段:生活污水处理厂区道路及排水管网施工;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二个标段投标,但每位投标人只能在其中一个标段上中标。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
4.3 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 2007 年 1 月 1 日 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过市政道路工程。
4.5 其他条件:
4.5.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5.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5.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5.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5.5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4.5.6 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 2010 年 7 月份至 9 月份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每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8 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 (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登录 www.sqzbtb.com 网 “ 通知公告 ” 栏目查询,联系人:王模,联系电话: 0527-84338707 ) ;
4.5.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请申请人于 2010 年 10 月 20 日 8 时 30 分至 2010 年 10 月 26 日 下午 17 时 30 分 登陆宿迁市招标投标网站( http://www.sqzbtb.com )进行网上报名,逾时不再办理;
5.2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地点:宿迁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宿迁市太湖路 181 号市人防大厦裙楼一楼),第一标段每套售价4 00 元,第二标段每套售价2 00 元,售后不退。
5.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 3 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5.4 网上报名加密锁办理:申请人网上报名未领取加密锁的,请与宿迁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法规处王模联系,咨询电话: 0527-84338707 。
6 .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6.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6.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江苏新源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宿迁市湖滨新城开发区 地址:宿迁市府苑小区 B 座 19 号 5 楼
联系人:林 旭 联系人:李宜祥
电话: 0527-84832466 电话: 0527-84355588
传真: 传真: 0527-84355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