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崂山水库上游污水治理工程-处理模块工程 | 招标类型: 公开 |
工程类别: | 工程结构: 其它 |
工程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 | 计划工期(天): |
工程规模: 双石屋、观崂村200T处理模块,河东村150T处理模块㎡ | 预计造价(万元): 320.00 |
规划许可证号: | 计划文号: 青发改投资[2009]522号 |
招标代理: 青岛佳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联系电话): 任江辉 85966519 |
建设单位: 青岛市崂山区市政公用局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招标内容: 崂山水库上游污水治理工程-处理模块工程施工招标 点这里报名(需要身份认证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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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要求: 1、具备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废水及废气)设计施工技术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如投标企业仅具备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废水及废气)设计施工技术资质,也可以与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联合投标(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并明确主投标人为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废水及废气)设计施工技术资质的企业); 2、本工程要求投标人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质为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山东省贰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 3、投标人上三年度须完成过同类工程项目。 同类工程界定: 青岛市辖区内日处理能力100T及以上的污水处理模块工程和污水处理工程的除异味(化学法)项目各一项。 公告说明: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4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支票或汇票的形式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缴纳,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或缴纳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规定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本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由崂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3、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于2010年10月11日14:00 至2010年10月18日11:00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各一套到青岛市崂山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银川东路27号)报名。崂山区交易中心报名电话:0532-88993424 1、崂山区报名登记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投标单位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投标单位注册地址、详细通信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环境污染防治项目设计施工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入青信用登记证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适用于外地入青的市政企业)原件及复印件,如为联合投标还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原件; 4、承担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地入青企业除提供承担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同时应按照《山东省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条规定,并持该注册建造师劳保缴纳原始凭据,到青岛市建管局建造师主管部门办理 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 ,报名时一并提交); 5、投标人上三年度完成同类工程项目的合同原件(复印件需盖企业公章); 6、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2、3、4、5、6条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上一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资格预审办法: 资格预审将按照青建管字[2008]10号文件(详见www.e-qdpm.com)进行。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于2010年10月20日17时前通知选中的企业,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被选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索取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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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2010年10月11日14时 ---- 2010年10月18日11时 延 期 为:2010年10月25日09时 ---- 2010年10月27日16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