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给水厂、污水厂BOT及配套管网BT招商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 徐圩新区给水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均已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见连发改投发[2010]442号文、连发改投发[2010]443号文)。经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授权,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决定采用公开招商方式选择一家投资人,负责徐圩新区给水厂、污水厂及厂外配套管网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2.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委托,作为该项目的招商顾问。
3.项目招商内容:
徐圩新区给水厂、污水处理厂采取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投资、建设和运营,特许经营期限二十七年(含建设期,建设期不超过两年);两座厂的厂外配套管网采取BT(建设-移交)方式投资、建设,回购期限为五年(不含建设期)。具体招商内容如下:
(1)给水厂位于方洋河以南、烧香河以西的地块;本期建设规模为9万吨/日(其中生活用水供水规模1.5万吨/日,生产用水7.5万吨/日),远期2030年建设规模达到50万吨/日;本期工程建设总投资(含取水头部、浑水管线)估算为人民币1.056亿元;净水工艺采用常规处理工艺,并对部分常规处理出水进行深度处理以满足生活用水要求;生活用水水质目标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生产用水水质目标参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中有关常规指标部分的要求;
(2)污水处理厂位于S226 省道以西、纳潮河以南;本期建设规模3万吨/日,远期2030年建设规模为12万吨/日;本期工程建设总投资(含尾水排放管线)估算为人民币1.223 亿元;二级生物处理采用前置厌氧氧化沟工艺,深度处理采用高效混凝沉淀池+V型滤池工艺;进水以工业废水为主(远期2030 年工业废水量约占总污水量的75%),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3)给水厂的配套管网管道总长约123千米,管径为DN300~DN1400,工程建设总投资估算为人民币1.65亿元;
污水处理厂的配套管网管线总长48千米,管径为DN400~DN1200,工程建设总投资(含六座污水提升泵站)估算为人民币1.1亿元。
4.资格预审基本条件:
(1)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截至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应不低于伍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有过一个规模不低于9万吨/日的城镇给水厂投资、运营项目业绩(或供水规模不低于9万吨/日的其他给水项目投资业绩),且持股比例不低于45%。
(4)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有过一个以BOT方式投资、建设、运营,且规模不低于3万吨/日的集中式二级污水处理厂项目业绩,且持股比例不低于45%。
(5)近三年,不存在可能影响本项目投资的重大诉讼及违法行为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0年11月12日至2010年11月18日,每个工作日9:00-17:30(北京时间,下同)。
(2)领取地点:上海市漕溪北路88号圣爱大厦2110。
(3)投资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须向招商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如果法定代表人亲自领取,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投资人的单位名称、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联系人等)。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11月22日17:00。
(2)递交地点: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7.资格预审方法:合格制。
8.招商文件的发售时间、方式等信息将由招商人另行通知。
9.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招商单位: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
联 系 人: 王浩坦 先生
联系电话:0518-8225 6057,159 5071 2264
传 真:0518-8225 6058
邮 箱:wanghaotan0405@163.com
联系地址: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邮编222066)
(2)招商顾问: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汪国旺 先生
联系电话:021-6428 2300 转223,139 1813 8490
传 真:021-6428 3996
邮 箱:wanggw@jumbocn.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漕溪北路88号圣爱大厦2110(邮编200030)
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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