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襄樊市印染污水净化站印染污水预处理(项目名称)已由襄樊市发改委以襄发改环资【2010】193号及襄樊市政府采购办襄财采计【2010】28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襄樊市印染污水净化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襄樊市春园西路20号
2.2、建设规模:10000吨/日印染污水预处理,建5000m3调节沉淀池一座、设备制安等。
2.3、计划工期:2010年12月25日,总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监理
2.5、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印染污水处理预处理水质要求及工程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项为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负责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市政公用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外地施工企业还应提供有效的进樊备案证明及网员证。
3.2、近三年(2008.1-2010.10)监理过投资额不少于500万的类似工程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4、各申请人可就上述一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在合格制的基础上采用有限数量制,如合格的申请人大于5家时,采取抽签方式确定5家入围单位。)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于2010年11月 22日至11月 26日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 襄樊市综合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地址:湖北省襄樊市樊城区炮铺街3号四楼)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11月29日14时30 分,地点为 襄樊市综合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炮铺街3号4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 自购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补遗书、澄清函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襄樊市印染污水净化站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襄樊市襄城区滨江大道4号
邮 编: 441021
联 系 人: 周贵云
电 话: 13986388946
传 真: 0710-3534288
电 子 邮 件: dfhy6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