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和《 象山县 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的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 就 象山工业示范园区污水管道疏通工程 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 、招标编号: 2010XSZFCG243G
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
4 、项目内容: 象山工业示范园区污水管道疏通工程
5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万元,需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排水管道养护资质证书;具有CCTV检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6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陆仟元; ( 可采用支票、银行汇票 )(若中标则向采购人另行缴纳履约保证金伍万元,同时签订合同交中心备案后可无息退回投标保证金)
7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份,(参加投标的交纳)。
8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指定网站下载): 2010年11月22日 至 2010年12月13日 ,每天8:0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9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丹峰西路 161号)。
10 、截止时间: 2010年12月14日 14时整(北京时间)。
11 、开标时间: 2010年12月14日 14时整在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小厅公开开标。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2 、开标地点: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厅(丹峰西路 161号)。
联系人:王奉安 电话: 0574-65733011、65733022
邮 编: 315700 传真:0574-65733060
帐户名称 :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