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KNJ101010-02SG
南京玄武城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内秦淮河流域雨污分流及水环境整治工程-玄武区第2批片区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工程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宁建字[2010]896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政府性资金:163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6300.00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玄武城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 施工工程
2、工程地点: 东起中山路,西至太平北路,南起中山东路,北至北京东路
3、工程类型: 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 市政公用工程;
5、结构类型: 其他
6、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 3900.00万元
8、招标内容: 城市水处理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污水收集系统工程施工
10、工程规模: 日处理量:1 万吨。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 2010年11月22日 至 2010年11月26日 止,上午 09:00 分至 11:00 分;下午 02:00 分至 05:00 分。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9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雨污水分流改造施工工程(时间、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后审的审查:
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开标前将以下材料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录入: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2、企业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
六、评标细则: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
七、其他:
(1)开标时,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资格证明原件到达开标会现场;
(2)本工程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本工程资格审查可选必要合格条件中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核查;如上述资料中未载明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合同金额等要素,须在此基础上同时提供立项批文或施工蓝图或招标文件或其他以证实其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资料,否则不计算业绩;
(6)本工程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的15%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否则取消中标资格,退还时间及方式为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退清全部款项(不计利息)。
(7)若中标人的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以上,则中标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书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差额,否则取消中标资格,退还时间及方式为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退清全部款项(不计利息)。
(8)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2日内须向招标人提交承诺书原件,承诺内容如下:“(1)非招标人原因,工期每延误一天,扣工程合同款1万元;(2)承诺工程验收工作必须一次通过,否则按照中标价的5%罚款。”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9)本标段为雨污分流工程,共计有丹凤新寓、居安里小区,碑亭巷25号小区,青石街小区,邓府巷24号、54号小区,忠林坊小区,清真寺、同仁西街50号、同仁新寓小区,南京医药产业集团、唱经阁小区,碑亭巷小区,老虎桥片区,一支园西小区,北门桥小区,石婆婆庵小区,安将军巷、香铺营、肚带营小区,网巾市小区,杨将军巷小区,如意里小区,一枝园小区南区、北区,吉兆花园、薛家巷15号小区,红庙小区,长江花园、汇文里1号,估衣廊8号小区等21个小区。占地面积约为:2.4平方公里,管径主要分为:DN400、DN328、DN245、DN160、DN110。
(10)中标单位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在合同签订之前,押至招标人处,至工程验收合格。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九、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0-11-22 9:00到2010-11-26 17:00为止
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玄武城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营苑北路8号代理机构地址:
招标人邮编:210028代理机构邮编:
招标人传真: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王济华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13914772088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招标人电子邮箱: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施工类、监理类、招标代理类请按照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重要通知”栏目中的“关于施工、监理及招标代理企业办理招投标网上信息登记的通知”要求办理,联系电话:025-8278188;设备材料类等其他企业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到广州路183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部办理信息登记,联系电话:025-83278235;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