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及承包方式
1.1 本次重庆市梁平县境内招标的重庆市龙溪河流域(梁平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礼让镇、仁贤镇、云龙镇污水处理及管网配套工程总承包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环 [2009]1139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即招标人)为梁平县洁美环卫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总承包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次招标污水处理厂厂区工程采用设计、施工(含设施设备采购)、试运行(期限一年)总承包方式(交钥匙工程),由总承包单位根据项目的可研报告批复和初步设计批复、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和地勘等资料完成从设计、施工(含设施设备采购)到试运行(期限一年)全过程的工作内容,并按总承包协议在竣工试运行期结束后将满足要求的污水处理工程移交项目业主。污水收集与排放管网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由总承包单位承担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含设备、材料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并按协议在竣工验收后将满足要求的污水收集与排放管网工程移交项目业主。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规模、计划总工期
标段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项目规模
计划总工期
Ⅰ标段
重庆市龙溪河流域(梁平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礼让镇污水处理及管网配套工程
礼让镇
设计日处理
城镇生活污水 1000 m 3
210 日历天
Ⅱ标段
重庆市龙溪河流域(梁平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仁贤镇污水处理及管网配套工程
仁贤镇
设计日处理
城镇生活污水 1000 m 3
210 日历天
Ⅲ标段
重庆市龙溪河流域(梁平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云龙镇污水处理及管网配套工程
云龙镇
设计日处理
城镇生活污水 1200 m 3
210 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2.2.1 污水处理厂厂区工程(含厂区建筑红线范围内污水处理厂工程、污水处理厂相关的污水收集与排放的管网工程(以厂区建筑红线外第一个“检查井”为准,包括检查井本身))。
初步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均在本次招标总承包范围内,主要包括(不限于):
( 1 )污水处理厂勘察、设计,包括:
① 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含地勘资料)的复核、补充 ( 含补勘及其审查 ) 和完善;
② 根据可研报告批复和初步设计批复确定的建设规模、内容、投资和建设地址,若投标人选择可研报告及初步设计批复工艺方案,则组织完成污水处理厂施工图设计及配合业主报审等工作;若投标人不采用可研报告及初步设计批复工艺方案,则投标人应在满足工程批复投资概算、单位运行成本、出水水质指标、项目用地范围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完成污水处理厂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配合业主报审等工作。且所采用的工艺必须是技术先进,并经过实践证明是成熟可行的,所选系统布置合理、运行稳定可靠、操作方便、易于维护。
③ 根据可研报告批复和初步设计批复的规模、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完成污水处理厂厂区内配套工程(含厂区内管网工程)各阶段设计及配合业主报审等。
( 2 )污水处理厂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 含三通一平 ) 的建造,污水处理厂厂区红线内的施工工作 , 包括:
① 全部土建、安装工程及环境绿化;
② 通信工程,厂区红线范围内供电、供水(发包人在红线范围处提供水源、电源接口,给水总阀、变压器出线端起至各水电设施、设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③ 污水管网及尾水排放工程(以厂区建筑红线外第一个“检查井”为准,包括检查井本身);
④ 设备仪器制造或采购;
⑤ 备品备件购置。
⑥ 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而必须的红线范围内道路和桥梁等临时、永久道路工程施工。
( 3 )污水处理厂试运行及有关服务,包括:
① 污水处理厂的竣工试验;
② 水质测试及达标排放;
③ 人员培训、操作维修手册编制;
④ 一年试运行期内的生产运行管理、维护;
⑤ 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
⑥ 有关服务。
2.2.2 污水收集与排放管网工程(含厂区建筑红线范围外污水收集与排放的管网工程(以厂区建筑红线外第一个“检查井”为准,不包括检查井本身))
( 1 )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 2 )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而必须的红线范围内、外道路和桥梁等临时、永久道路工程施工。
2.3 本次招标共 3 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对三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 2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几类资质:
( 1 )设计资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 环保运行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有权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
3.2 未同时具备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和试运行总承包能力。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工程项目选择合格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2010 年 11 月 25 日 - 2010 年 12 月 1 日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 在 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 164 号龙湖水晶国际 1206# 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每标段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12 月 16 日 9:30 时 整,地点为: 武警招待所 4 楼会议室(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龙山路 66 号,武警重庆市总队旁)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Ⅰ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8 万元整、Ⅱ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8 万元整、Ⅲ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8 万元整,须付现金或电汇方式,在规定时间内转入到指定帐户,或采用电汇方式,进账单原件应注明所参加投标的标段。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梁平县洁美环卫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梁平县梁山街道人民东路 1 号
联系人: 唐 先生
电 话: 023-53227659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 164 号龙湖水晶国际 1206
联系人:朱健
电 话:( 023 ) 63017883 转 965 63003900
传 真:( 023 ) 63003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