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GLG企业污水排水管道工程询价采购函
尊敬的供应商:
本中心将以询价采购的方式对凤阳县小岗村GLG企业污水排水管道工程进行询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需具备市政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报名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本人参加则不需要)、身份证(被授权人)、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等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开标时携带上述原件备查。
2、报名并领取询价材料时间(北京时间):2010年11月24日至2010年11月26日下午17时截止,节假日除外,报名材料费:100元(人民币)。
3、被询价的投标单位应就相关要求,向本中心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投标书统一用标准式档案袋密封,将《报价单》一式一份(正本)加盖公章后密封并加盖章送达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报价文件接收人。该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4、被询价的投标单位可以不对本中心的询价函作出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单位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5、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本次采购采用最高限价,经评审的低价中标的方法,确定中标投标单位。凤阳县小岗村GLG企业污水排水管道工程最高限价为105万元(人民币)。
7、投标报价应包括:土建、材料及产生的所有费用,总报价必须大写并注明工期和工程质量。
8、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9、开标时间:2010年11月29日下午 15:00时。地点: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二、工程概况:凤阳县小岗村GLG企业污水排水管道工程全长1100米,污水主管道d800,支管d300-500,
检查井18座,具体详见小岗村一期污水管道工程施工图。
三、工期及采购服务费
1、合同签订后次日进场施工,完工时间为2010年12月16日(逾期不能完工将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业主方有权责令施工方退场,已完工的工程量不予结算)。
2、签约投标单位在签约前应向本中心缴纳合同总价 %的交易服务费(按相关文件规定收取)。
四、确定中标单位: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确定中标单位,即凡低于最高限价且满足询价函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报价,由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若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报价时,由招标人抽签确定其中一个供应商中标。
五、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中标总价款的80%,余款在审计结束按审核价一次付清。
六、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报价文件时需向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交纳1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为现金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中标后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六、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报名联系人: 孙远虎 夏道路
地址:凤阳县府城镇长春路143号
七、联系电话: 0550—6367820 传真:0550—6367820
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