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辽宁(本溪)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本溪新城污水排放管线核心区道路污水管道及刘家沟路二次改线延伸污水管道铺设工程已经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贷款资金和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
现就该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2、本工程建设地点在本溪经济开发区,投标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1日。
3、开、竣工时间:开工时间为2010年12月25日,核心区道路污水管道铺设竣工时间为2011年3月31日,刘家沟路污水管道铺设的竣工时间为2011年4月15日。
4、投标保证金:2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级别或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级别的资质,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
6、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于2010年12月1日至2010年12月7日9时—16时到辽宁溪城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平山区太河街三江大厦1215房间)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500元整(现金、支票),售后不退。
7、投标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级别或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级别的资质8、报名时间为2010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节假日休息)9、开标:时间:2010年12月21日地点: 本溪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人:本溪市城市污水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地址:明山区贵宾巷4号 招标代理人: 辽宁溪城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地址: 平山区太河街三江大厦1215房间联系人: 霍震霖联系电话: 0414-2853667传真: 0414-2200112邮编: 117000E-Mail: bx-xiche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