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加压泵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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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污水处理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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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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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马宝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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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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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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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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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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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1 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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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7 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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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信息部(蒙自县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12号)或石屏业务部(石屏县建设局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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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威 郭常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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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3-4859153 3725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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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0年12月1日至2010年12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信息部(蒙自县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12号)或石屏业务部(石屏县建设局二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一日内寄送。 5.4为方便招标代理公司统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请省内申请企业在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身份证;省外申请企业自行到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附在资格预审资料中。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2月14日上午10时30分,地点为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信息部(蒙自县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12号)或石屏业务部(石屏县建设局二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屏县污水处理厂联系人:张智勇邮编:652200 电话:0873-4857547 地址:石屏县喜燕街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秦 臻联系人:王威 郭常兴邮编:662200 电话:0873-4859153 3725363 传真:0873-4859153 地址:蒙自县护国路1号州建设局办公室519室开户银行:蒙自建行明珠路支行账号:53001666351051002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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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屏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加压泵房)已由云南省发改委以云发改投资〔2009〕157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屏县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80%,自筹20%,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石屏县马宝龙 2.2建设规模:建加压泵房及加压管道2000米 2.3计划投资:400万元 2.4计划工期:90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含的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