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污泥浓缩脱水机设备采购
2、采购项目标书编号:廊坊华玺2010-148号
3、采购人名称:廊坊经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4、采购人地址:廊坊开发区友谊路
5、采购人联系方式:联系人:李群峰,联系电话:0316-6084112
6、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廊坊市华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新华路80号(廊坊市交通大厦十层)
8、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6-2332281
9、采购内容:污泥浓缩脱水机设备(注:要求为国产设备)
10、采购用途:污水处理设备
11、项目实施地点: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12、工程期限:100天
13、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1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设备生产或供货和安装能力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人如果为销售商,须提供厂家的授权委托书。所有投标厂家必须在京津冀地区有售后维修站。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12月3日至2010年12月22日(双休日除外)
16、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廊坊市华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7、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报名截止时间前到华玺公司1003室购买
18、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
19、报名时间:2010年12月3日至2010年12月22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逾期报名者,恕不接待。
20、报名地点:廊坊市华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003室
21、报名资料:有意向投标人报名时须持:
(1)生产厂家报名时须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生产许可证;③法人委托书;④法人委托人身份证;⑤五年内(2005.10--2010.10)与本工程同类生产销售业绩(采购合同);⑥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2)销售商报名时须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生产厂家授权书;③生产厂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④法人委托书及法人委托人身份证;⑤五年内(2005.10--2010.10)与本工程同类生产销售业绩(采购合同);⑥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以上所需提供的资料均须原件并提供上述各证件的复印件一套。
2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0年12月23日上午9:30,在廊坊开发区会展中心举行开标会
23、评标办法和标准:综合评议
24、项目联系人:高宝祥
联系方式:0316-2332281
传真电话:0316-2332281
邮政编码:065000
25、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