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靖县城象 溪南岸延江市政道路和 污水管网工程已由 靖发改招【2010】194号文 批准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及上级补助 ,招 标人为 南靖县三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南靖县山城镇象溪南岸(林场桥至溪边桥)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420万元 ,道路总长 850米 ,道路宽12 -14 米 ;污水管网长 850 米 ,管道直径300 -400mm ;
2.3. 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 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 合格及以上 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资质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 12 月 8 日至 2010 年 12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南靖县山城镇三卞开发区富康路210号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靖办事处办理招标事宜。(联系电话:0596-7855773)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K值为18%)
5.2 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与工程预算价相比下浮幅度大于15%。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0 年 12 月 16 日 16 : 00 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转账或电汇;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0 年 12 月 17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交易中心 ;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靖县三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教育路4号
电话:13906063685
联系人: 林 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南靖县山城镇三卞开发区富康路210号(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靖办事处)
邮编:363600;
电话:0596-7855773;13959653107;
联系人:小韩。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靖支行
帐 号: 1409 0221 1970 0075 588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南靖县农联社营业部
帐 号:9080910010010000047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