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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梅林街道梅湖(格水王)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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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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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12-13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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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工程名称:宁海县梅林街道梅湖(格水王)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1.2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宁海县梅林街道格水王村,建设内容为:厌氧生物滤池1座、生态湿地模块1座及水管窨井等。预算造价27.7万元,资金来源自筹。招标工期35日历天。质量要求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1.3 招标内容:厌氧生物滤池、生态湿地模块、水管及窨井等
1.4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0年12月 10日8:30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已办理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县外企业在投标报名截止日前须按宁建[2010]78号文件(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办妥备案(登记)手续。
2.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配备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和安全员。
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备相应的市政专业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须具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3投标报名截止日前,投标人3个月内、从业人员(指投标人配备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1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建设委员会( www.nbjs.gov.cn )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否则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要求
3.1 报名起止时间:2010年12月14日8:30―11:00时,14:30―17:00时止。
3.2 报名地点:宁海县梅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3报名须知: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⑴单位介绍信;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⑸拟配备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表及其相应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项目经理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市政施工员和市政质检员的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复印件;(6)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书) (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任职文件复印件;(7)投标人认为应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3.4 报名资料盖章、装订及包封要求:
投标人须将单位介绍信及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上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
投标人须将所有报名资料密封在包封中,在封口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拟配备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3.5 投标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其资格预审不予通过,一切后果均由投标报名单位自行承担,招标人将不承担一切责任。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请按照审查合格通知书上载明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5.1 审查合格的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提交人民币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存款单。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梅林街道梅湖村民委员会(格水王自然村)
地址:宁海县梅林街道
联系人:王家伟
电话:13586670019
代理机构: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中山中路85号六楼
联系人:周聪燕
电话:65250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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