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HD-GC-107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御临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渝北大湾镇)污水处理工程 已由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环 [2009]973 号文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资金、企业自筹、银行贷款资 招标人为 渝北区通达基础设施有限公司大盛项目部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及一年试运行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 : 渝北区大湾镇
2.2 工程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 1 座,日处理污水 550 立方米;新建污水收集主管网约 1.3 米以及其他配套设施。污水处理工艺采用人工快渗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一级 B 标准。
2.3 工程投资:投资约 430 万元。
2.4 招标范围:
( 1 )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 2 )完成招标人指定的其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各项施工内容;
( 3 )该污水处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试运行期内的整个系统的调试、管理与维护工作(必须使整个系统运行工况稳定达到设计要求),相关运营人员的上岗培训,并配合招标人最终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2.5 工期:暂定 240 日历天。
2.6 本次招标共 1 标段(不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 环保运行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颁发的资质。
3.2 未同时具备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和试运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 12 月 10 日至 2010 年 12 月 16 日 16:00 前,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同时在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成功后持报名回执单、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在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 164 号龙湖水晶国际 1206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渝北区通达基础设施有限公司大湾项目部
地 址:渝北区
联系人: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 164 号龙湖水晶国际 1206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023 ) 63017883 转 954
传 真:( 023 ) 63003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