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2010121060 | 所属地区 | 自贡 |
项目名称 | 自贡市新星源食品有限公司大型沼气工程 |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10日 | 截止时间 | 2010年12月13日15时00分 |
自贡市新星源食品有限公司大型沼气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合格法)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荣发改局〔2010〕26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 荣发改比备〔2010〕160-1号 。
2.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自贡市新星源食品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 荣县来牟镇来牟村二组
2.3 项目规模: 新建大型沼气一个,包括:建集水池70立方米,调配池60立方米,600立方米CSTR厌氧消化池1座,700立方米AF厌氧滤池1座,储气柜350立方米,站外储肥池3500立方米、站内储肥池500立方米等工程
2.4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11年02月
2.5 项目总投资: 425.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专项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 425.00 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 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暂定级 。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应至少已完成 0 个(0至3个) 环保工程(含污水垃圾处理)类 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 0 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0 %(0至100)。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并同意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80 %(规定收费标准上下浮动幅度为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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