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标题: 成都市锦江区环保局三圣片区污水处理站在线自动监测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成都市锦江区环保局三圣片区污水处理站在线自动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预审公告: 无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招标编号: 锦询字201008-19-90 公告日期: 2010年12月16日16时23分
行政区划: 成都市-锦江区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更正公告: 无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污水处理站在线自动监测设备 一批
该包技术指标:
报价人资格要求:
询价文件发售方式:
询价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询价文件售价:
询价文件发售地点:
投标区Email:
报价截止日期: 2010年12月21日10时0分
报价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成都市锦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姜春涛 张劲铭
联系电话及传真:86614055、86755728
采购人:成都市锦江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黎 睿
联系电话:86628170 13541353457
其它内容: 成都市锦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成都市锦江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成都市锦江区环保局三圣片区污水处理站在线自动监测设备采购项目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本次采购将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项目名称:成都市锦江区环保局三圣片区污水处理站在线自动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锦询字201008-19-90
3、采购内容:污水处理站在线自动监测设备 一批
详细的技术参数及要求见第3章,供应商必须对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报价,不得遗漏。
4、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
2) 供应商报价产品生产厂商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
3) 供应商报价产品应具有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适用性检测报告(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4) 供应商报价产品应具有美国EPA或欧盟VERITAS等国家和国际权威机构颁发的产品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5) 供应商报价产品应具有同类项目业绩[说明:1)具有10年以上的应用经验且为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及省级重点工程项目;2)使用范围在国内过10个及以上的省份和直辖市3)国内市场已安装总量1000台及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国内客户业绩表)];
6) 若报价人的报价核心产品不是自己生产的,则必须提供报价核心产品原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说明:同一生产厂商不同型号的机型可以向多家供应商提供生产厂商授权,如同一生产厂商同一型号的机型向两家及两家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生产厂商授权书的,则授权书无效。其中核心产品包括:COD在线监测仪、电磁流量计、明渠流量计、巴歇尔槽);
7)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报价。
5、购买询价采购文件时间:2010年12月16日起至20日止(上午9:3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
6、购买询价文件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政府采购中心(成都市锦江区大慈寺路48号)。
7、询价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8、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1日上午10:00以前。供应商应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9、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会议室(成都市锦江区大慈寺路48号南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