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兴宁市叶塘镇中心卫生院水电排污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
工程地点 |
兴宁市叶塘镇中心卫生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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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兴宁市叶塘镇中心卫生院 |
地 点 |
兴宁市叶塘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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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兴宁市恒安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 |
地 点 |
兴南大道往海燕大桥方向30米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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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 |
2010 年12月20日 |
公告编号 |
兴代:2010(施)-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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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 |
项目估价 |
约98.8万元 |
建设规模 |
按施工设计图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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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期 |
90 日历天内竣工 |
资金来源 |
中央补助资金和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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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招标项目由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兴发改字[2009]53号)核准,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工程总造价: 玖拾捌万捌仟肆佰零壹 元叁角肆分(¥988401.3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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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 老门诊楼改造 、污水处理、砼外地坪、围墙及绿化等附属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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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报 名 条 件 |
1、 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省外企业须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外地驻梅建筑业企业告知书》 。 2、 信誉要求 : 不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以及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不良行为处罚期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 3、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须房屋建筑项目经理三级(小型项目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级、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记录(处罚期间)。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加投标的企业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现金支票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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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截止 时间 |
2010 年12月24午05:30 |
报名时间 |
2010 年12月24窗口办公时间 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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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 投标 报名 和资 料单 位 |
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联系人 |
曾宪善 |
联系电话 |
0753-3257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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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广东省兴宁市兴城东苑路(怡兴花园东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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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恒安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
联系人 |
朱伟刚 |
联系电话 |
0753-3361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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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兴宁市兴南大道往海燕大桥方向30米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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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广东省兴宁市兴城东苑路(怡兴花园东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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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需提 供的 资料 |
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梅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登记证(未办理登记证的企业须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小型项目负责人)或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省外企业须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外地驻梅建筑业企业告知书》(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回)、投标申请书,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非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 以上证明资料一式二份,用A4纸规格装订成册,提供交易中心和招标代理机构各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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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咨询 |
发售时间 |
投标报名人于2010年12月24常办公时间到兴宁市恒安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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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售及 咨询地点 |
兴宁市恒安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兴宁市兴南大道往海燕大桥方向30米处)联系人:朱伟刚 联系电话:3361317、3361126(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