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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回用成套设备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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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12-23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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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江西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回用成套设备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备案号:JXZD[2010]192-1(WFCZ011)
江西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项目经江西省发改委批准立项并已列入江西省重点工程。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污水处理回用成套设备及附属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江西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回用成套设备及附属工程
二、工程规模:本次招标金额约260万元。
三、资金来源:国债+自筹
四、招标范围:
1、两套100m3/d工业污水处理及回用成套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采购、安装、调试与售后服务;
2、污水处理及回用管路土建工程;
3、停车场及场内道路等相关附属工程;
详见图纸范围和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工程地点:江西九江市共青城
六、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法定经营范围;
2)投标人必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单位须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技术职称;五大员持证上岗;
5)投标人投标所选用的中水回用生产成套设备必须具备国家机构发布的产品认证,且中水回用成套设备生产厂商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6)投标人在2008年1月至2010年11月期间在江西地区具备至少3套100m3/d或以上的中水回用成套设备稳定运行的工程业绩(业绩均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提供用户证明);
7)投标人必须在江西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
8)外省单位投标须提供外省进赣投标备案手续;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资料:(1)针对本次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2)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报名时应同时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八、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0日至12月24日,每日下午15: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九、报名地点:在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91)6207965、6274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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