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污水治理责任有限公司对峨眉沙岛、大蚝沙岛河涌淤泥处置及生态旅游项目进行建设管理,现就上述项目的一期淤泥处置环境监理和环境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 峨眉沙岛、大蚝沙岛河涌淤泥处置及生态旅游项目(一期淤泥处置) 环境监理和环境监测服务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污水治理责任有限公司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020-87575800-807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61300522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峨眉沙岛和大蚝沙岛,为了配合市中心城区主要河涌综合整治工程的实施,根据《广州市中心城区河涌水系规划》和《广州市中心城区河涌综合整治方案》,解决 2009 ~ 2010 年完成的主要河涌治理中清理出的淤泥(约 700 万 m3 )问题。遵照“集约化清淤、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处置原则,选定了峨眉沙、大蚝沙岛作为河涌淤泥的处理场地,并在两岛建设生态旅游项目。本次招标为本项目的一期淤泥处置环境监理和环境监测服务。
四、资金来源:由市财政和 市水投集团筹资。
五、项目工程总造价: 约 600 万元。
六、工程地点: 广州黄埔区 。
七、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八、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一)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二)招标内容
1 、编制本项目监测方案,并对本项目淤泥处置前、后以及过程中进行环境监测、编制监测报告(需报送市环保局,并保证技术成果能够获得有关环保部门认可),主要监测内容包括:淤泥监测、地表水体监测、地下水监测、环境空气监测、噪声监测、地表水监测、渗漏液监测等监测项目(具体监测细项见本招标公告附表一)。
2 、本项目的环境监理工作:一方面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另一方面对建设项目配套的环保工程进行施工监理,确保“三同时”的实施。
3 、按照要求提交《环境监理与监测计划》、《环境监理与监测报告》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协助委托人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保证有关成果能够满足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九、服务期:
服务期:自施工准备期起至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止。
十、投标人资格合格标准:
1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事业单位,在法律和财务方面均为独立,按商业法律经营;
2 、投标人须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3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乙级或以上,类别为:社会区域,即原社会服务:建筑、市政公用工程)和持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以及在有效期内, CMA 证书附表中核定的计量认证范围必须包括气体监测、水体监测、淤泥监测、噪声监测的监测项目;
4 、投标人 2007 年 10 月至今完成过类似项目监测业绩。 ( 类似监测业绩是指淤泥监测、地表水体监测、地下水监测、环境空气监测、噪声监测其中任何一项或者多项的合同 ),需同时提供技术服务合同、监测报告,类似业绩所属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最近 6 个月( 2010 年 6 月 -2010 年 11 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6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申请人为联合体,应以联合体成员 其中一方 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并且联合体各方成员都应同时满足以上第 1 、 2 条的要求。
7 、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人;
(3) 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 为本标段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 与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 与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 与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 被责令停业的;
(9)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 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中标合同履行方面近三年内没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12) 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中标合同履行方面近三年内没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纪检监察、检察部门立案并查实有违法行为。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正式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合格标准的投标人。当满足资格合格标准的投标人不足 5 家或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 3 名时,本次招标失败。
十三、投标人报名需提交的资料及注意事项:
1 、申请人须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 IC 卡进行申请报名,未办理 IC 卡的申请单位请登录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gzzb.gd.cn )查询并及时办理。
2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可从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原件) 2 份。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证明书(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报名的不需提交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2 份。
4 、企业营业执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 CMA 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2 份;原件核对。
5 、项目负责人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职称证、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原件核对。
6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申请人提供)。
十四、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首层报名窗口)
报名时间: 2010 年 12 月 30 日 ~ 31 日上午 9 : 00 ~ 11 : 30 ,下午 2 : 00 ~ 4 : 00 ;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 / 本 。
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本次招标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招标人:广州市污水治理责任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