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沐川县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监理 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投资【2010】7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派普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民营投资及财政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4:6 ,招标人为 四川派普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投资【2010】73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09081451)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衡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沐川县城区规划范围内
2.2建设规模:厂内工程日处理生活污水5000吨;厂外截污干管7.86 公里,管径DN300-700;
2.3计划工期:7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 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007年至今至少完成2个污水处理厂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总造价必须在2500万元以上(具有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留有效的业主电话(座机)及联系人,以备查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12月30日至2011年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派普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及监理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时间为准,地点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派普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彭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华西路80号
联系 人: 秦先生
电 话: 18683310598
传 真: 0833-4601585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衡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蜀金路1号金沙万瑞中心C座305室
联 系 人: 曾 源
电 话: 028-66823387
传 真: 028-86261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