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政和县迎宾大道污水管网及人行道改造工程已由政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政发[2010]17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政和县污水处理厂筹建办,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政和县污水处理厂筹建办,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政和县内;
2、 工程建设规模:造价约人民币600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政和县迎宾大道污水管网及人行道改造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4、 工期要求:总工期:1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由招标人安排。
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要求。
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北京龙安华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
2.6.4.监理单位: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投标人及项目管理人员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并在警示期内。
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需具备在南平市安全级别评定C级以上(含C级)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经注册的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必须无在建工程和无中标工程项目,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2月 29 日至2011年 1 月 5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政和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及电子文本)每份售价300元,如需购买图纸每份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壹拾万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1年 1月12日下午17:00时前确保提交到指定帐户,否则投标文件将做废标处理;
6.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须以电汇或转账形式。
7.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 1 月 13 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政和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政和县建设大厦12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建造师应当持临时二级建造师或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备查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和投标保证金原件。
招标人:政和县污水处理厂筹建办
地址:政和县建设大厦 邮编: 353600
电话: 0599-3322034 传真: 0599-3329031
联系人: 陈开强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玉屏桥长富花园祥富楼一层,邮编:353000;
电话:0599-8720555;传真:0599-8730555;
联系人:周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收款单位:政和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和支行
帐 号:3500 1677 7070 5250 0912
交易中心名称:政和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政和县胜利街319号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政和县迎宾大道污水管网及人行道改造工程已由政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政发[2010]17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政和县污水处理厂筹建办,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政和县污水处理厂筹建办,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政和县内;
2、 工程建设规模:造价约人民币600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政和县迎宾大道污水管网及人行道改造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4、 工期要求:总工期:1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由招标人安排。
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要求。
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北京龙安华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
2.6.4.监理单位: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投标人及项目管理人员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并在警示期内。
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需具备在南平市安全级别评定C级以上(含C级)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经注册的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必须无在建工程和无中标工程项目,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2月 29 日至2011年 1 月 5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政和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及电子文本)每份售价300元,如需购买图纸每份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壹拾万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1年 1月12日下午17:00时前确保提交到指定帐户,否则投标文件将做废标处理;
6.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须以电汇或转账形式。
7.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 1 月 13 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政和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政和县建设大厦12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建造师应当持临时二级建造师或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备查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和投标保证金原件。
招标人:政和县污水处理厂筹建办
地址:政和县建设大厦 邮编: 353600
电话: 0599-3322034 传真: 0599-3329031
联系人: 陈开强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玉屏桥长富花园祥富楼一层,邮编:353000;
电话:0599-8720555;传真:0599-8730555;
联系人:周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收款单位:政和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和支行
帐 号:3500 1677 7070 5250 0912
交易中心名称:政和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政和县胜利街31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