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说明:
第三城•丹槿园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Z2010161206388
l.根据相关批准文件,第三城•丹槿园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工程已获准建设。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名称:第三城•丹槿园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工程。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建设规模:中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Q= 560m3/d,设备最大处理水量:q= 5m3/h。
2.4招标范围:第三城•丹槿园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工程处理工艺方案、配套设备和材料供货、安装调试服务及建成后两年内的运行维护等工程建设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
2.5工程建设地点为:昆明市经开区。
2.6计划工期:3个月。
2.7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污水达标排放。
2.8投标人资格要求:
2.8.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8.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条件:
2.8.2.1需同时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丙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8.2.2安全生产许可证;
2.8.3过去3年内投标人应承担过至少2项与本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类似的项目(包括污水处理),并提供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
2.8.4拟派项目经理应达到如下条件:
2.8.4.1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8.4.2过去3年应承担过至少一项处理能力不小于本招标项目要求的类似工程并作为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第三方证明材料);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本次招标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投标人可从昆明市大观路164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四楼 招标六部 411室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为自2010年12月31日起至2011年1月7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下午05时00分。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00),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50.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后1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上述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昆明市东风东路47号建业商务中心八楼昆明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本招标项目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昆明市东风东路47号建业商务中心八楼昆明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7.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昆政办【2010】144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证金及廉政保证金共计人民币贰万元整,并保证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的缴纳由投标人按规定数额从投标人法人基本账户中自行转账到昆明建筑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转账、汇款均可,并在备注栏中注明投标项目全称),投标人于开标当日持银行转账凭证原件至交易中心财务处开据正式收款发票。已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而无故不参加投标或者出现不廉洁行为的投标人,其保证金由招标人或者纪检监察机关予以没收。
昆明建筑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昆明建筑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昆明市建行城东支行
账号:53001615436051006209
注意事项:
(1)保证金的缴纳由投标人按规定数额从 投标人法人基本账户中自行转账到昆明建筑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转账、汇款均可,并在备注栏中注明投标项目全称),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于开标当日持银行转账凭证原件至交易中心财务处开据正式收款发票。
(3)非中标候选人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无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候选人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退还时,退款人需 持法人委托书和收款发票原件(原件遗失的由保证金缴纳人开据正规收款凭据)到交易中心办理退款手续。联系电话:3146286。
8.公告发布媒体:昆明建设交易网(www.kmctn.com)。
招标人:云南国资昆明经开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廖锌
联系电话:0871-815857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大观路164号
邮 编:650032
电子信箱: ynzb6@ynzbw.com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
帐 号:2502016009024543511
联系电话:0871-5312711、5354823
传 真:0871-5312711
联 系 人:张河坤、杨 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