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121205120100585 保税通告: 671 号
公告事项如下:
一、 业主单位 :天津天保市政有限公司
二、 招标代理单位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三、 项目名称: 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 2011-2013 年污水处理厂运营养管项目
四、 项目地点 :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
五、 招标规模 :保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两区内三座污水处理厂
六、 招标范围: 上述三座污水处理厂及厂内雨污水泵站的运营养管工作。
七、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八、 发包方式 :包工包料。
九、 质量标准 :达到《天津港保税区绿化、市政设施管理标准》,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一级 B 标准。
十、 施工 期限 : 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止,共计 1095 天(日历日)。在养管期限内根据运行考核结果每年签订合同。
十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人民币 200 万元及以上,具备工业废水甲级或生活污水甲级运营资质的单位,同时具有连续两年污水处理厂运营养管经验 。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本年度或本项目的进津备案通知书。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 报名日期 : 2010 年 12 月 31 日 至 2011 年 1 月 7 日 ( 9 : 00-16 : 00 ,国家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十三、 报名地点: 天津空港经济区建交中心(天津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 1 号汽车园客户服务中心 A202 室)。
十四、 报名须知 :投标申请人授权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到上述地点报名。上述证件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十五、 取得投标人资格的确认方法: 当投标申请人数量在 15 家以下(含 15 家)时,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超过 15 家,采取资格预审。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申请人是否进行资格预审以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十六、 联系电话 :
1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赵女士 022-27496881 王先生 13502153855
2 )天津空港经济工区建交中心电话: 022-84906266 。
十七、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法人或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法人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十八、 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股的法人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此类投标人的数量不能超过投标人总数的三分之一。
十九、 发布日期 :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依据《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举报、投诉受理:
受理单位:空港加工区招标站
地 址:天津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 1 号 203 室
负 责 人:崔志国
投诉电话: 84906908
公告事项如下:
一、 业主单位 :天津天保市政有限公司
二、 招标代理单位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三、 项目名称: 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 2011-2013 年污水处理厂运营养管项目
四、 项目地点 :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
五、 招标规模 :保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两区内三座污水处理厂
六、 招标范围: 上述三座污水处理厂及厂内雨污水泵站的运营养管工作。
七、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八、 发包方式 :包工包料。
九、 质量标准 :达到《天津港保税区绿化、市政设施管理标准》,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一级 B 标准。
十、 施工 期限 : 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止,共计 1095 天(日历日)。在养管期限内根据运行考核结果每年签订合同。
十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人民币 200 万元及以上,具备工业废水甲级或生活污水甲级运营资质的单位,同时具有连续两年污水处理厂运营养管经验 。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本年度或本项目的进津备案通知书。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 报名日期 : 2010 年 12 月 31 日 至 2011 年 1 月 7 日 ( 9 : 00-16 : 00 ,国家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十三、 报名地点: 天津空港经济区建交中心(天津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 1 号汽车园客户服务中心 A202 室)。
十四、 报名须知 :投标申请人授权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到上述地点报名。上述证件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十五、 取得投标人资格的确认方法: 当投标申请人数量在 15 家以下(含 15 家)时,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超过 15 家,采取资格预审。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申请人是否进行资格预审以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十六、 联系电话 :
1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赵女士 022-27496881 王先生 13502153855
2 )天津空港经济工区建交中心电话: 022-84906266 。
十七、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法人或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法人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十八、 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股的法人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此类投标人的数量不能超过投标人总数的三分之一。
十九、 发布日期 :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依据《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举报、投诉受理:
受理单位:空港加工区招标站
地 址:天津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 1 号 203 室
负 责 人:崔志国
投诉电话: 84906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