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薛行工业园区水闸工程
招标 公 告(资格后审)
涟水县薛行工业园区水闸工程项目经涟水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已落实。工程位于涟水县时码办事处渠西河上,桑墩桥北约400米,现对本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为消除安全隐患、缓解水资源紧张、改善水环境,县政府决定对时码办事处渠西河上兴建节制闸及引水闸各一座,概算投资约160万元。
二、招标内容及工期要求:
1、 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其主要工程内容为: 新建节制闸一座,设计流量16.82m 3 /s,引水闸一座,φ120Ⅱ级钢筋砼预制管长约70m。
2、计划开、竣工时间:2011年2月10日至2011年4月30日。
3、工 期:80个日历日。
三、投标人的资格必备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含 三级)。
(2)投标单位的施工经验:近三年内具有与本招标工程的规模和性质相类似工程二项,工程质量合格等级以上,并经验收。
(3)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江苏省省外企业投标必须先通过江苏省水利厅备案。
(5)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企业提供承诺书)。
(6)项目经理:应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无在建工程。
(7)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外市企业的授权委托人需提供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本市企业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养老保险手册。)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工程总造价为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水闸工程。
(以上材料原件在开标时带来,以供招标人、评委核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月4至2011年1月1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持本人身份证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涟水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二楼报名(联系电话:0517—87095011),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2011年1月25日上午9:00整在涟水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
五、本工程评标方法:综合评审法(具体评分标准详见后附件)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涟水县薛行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输送工程建设处
联 系 人:肖中秋 13952324377
服务单位:涟水县红诚招标采购咨询服务分公司
联 系 人:严礼大 0517-87095011
招标人:涟水县薛行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输送工程建设处
日 期:2011年1月4日
附件:评标标准
为切实做好本工程招标评标工作,特制定本标准及办法。
一、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以及其他现行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有关规定。
二、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标机构:
招标人组建7人的评标委员会(下称评委会)负责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其中不少于三分之二评委从评标专家库名单中随机抽取,三分之一评委为招标人代表。
四、评标办法及评审内容:
评委会按综合评审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先按100分法对下列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进行综合打分,再计算评标价,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推荐中标人。
评标价计算公式:评标价=经算术修正后的投标价×100/评标综合得分。
主要内容有: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响应性;投标报价及其报价的合理性(60分);施工组织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施工能力、投入的设备、现场施工人员情况,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及落实保证措施,检测方案、手段及配备的检测设备,安全、文明工地建设等(35分);企业近年来的业绩、资信情况等(5分)。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响应性是指:
(一)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及提供有关材料;
(二)投标文件有无重大偏差或保留。
五、评审原则
(一)审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响应性和符合性,排除不合格投标文件。
评委会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和细微偏差。
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1、对投标的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的偏离;
2、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
3、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有瑕疵;
4、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7、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8、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9、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报名名称不一致;
(2)委托代理人无法人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的(授权委托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手签的也视为无效);
(3)除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变更外,拟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4)投标文件没有按2.3.7.1条要求装订的;
(5)投标文件没有按2.4.1.1条要求密封的;
(6)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7)投标人对同一标段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有效的;
(8)投标文件中含有虚假材料的;
(9)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名和盖章的;
(10)提交的投标辅助资料的主要部分有重大遗漏或未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七章中内容和格式提交,经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11)其他不满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或评标委员会讨论通过确定为废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
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通过响应性审查,剔除废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评委会有权否定所有投标,在此情况下,招标人有权依法重新招标。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或澄清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评委会将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或澄清。拒不补正或澄清的,评委会有权对该项内容不赋分或少赋分。
(二)评委会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以书面方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委会修正投标书计算错误。
(三)对投标文件进行进一步评审,并按规定逐项进行打分。
(四)评委进行打分统计,排除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作为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五)评委计算各投标人评标价,并经统计后,得出评标价高低顺序。
(六)评委会撰写评标工作报告,评标价最低的作为推荐中标人,次低者作为推荐中标候选人,报送招标人确定中标人。评标报告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废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评标价比较一览表;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七)综合评审、赋分(四舍五入精确到0.1):
1、投标报价(共60分)
(1)标底价计算。本工程复合标底采用综合系数法确定,复合标底为αA+βB。其中:
A — 业主标底;
B — 去掉废标和超过业主标底5%以上及低于业主标底-8%以下的投标报价,并经过算术修正,剔除最高和最低各一个投标价后(有效投标文件少于5家不剔除最高、最低投标价),剩余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如果均超过业主标底5%以上及低于业主标底-8%以下,则B=A。
α、β为权重系数,由投标人推荐的代表在开标会上抽取产生。其取值的三种组合为:①α=0.5,β=0.5;②α=0.6,β=0.4;③α=0.4,β=0.6。
(2)标价得分:标价得分标准分为54分,最高得分60分;投标修正报价与综合标底偏离百分比(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1位小数):
①与复合标底相同的得基本分54分;
②超过复合标底,每超过+0.1%,扣0.1分,最多计算至+5%(含+5%);
③超过复合标底+5%以上,0% ~ +5%(含+5%)区段按②计分,+5%以上区段在已扣分基础上每超过0.1%扣0.2分;
④低于复合标底,每低-0.1%加0.1分,最多计算至-6%(含-6%);
⑤低于复合标底-6%以下的,0% ~ -6%(含-6%)区段按④款计分,-6% ~ -10%(含-10%)区段在最高分基础上每低于-0.1%扣0.1分。
⑥超过复合标底-10%以上的,0% ~ -10%(含-10%)区段按⑤款计分,-10%以下区段每低于-0.1%扣0.2分。
2、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能力(共35分)
(1)投标文件质量(2分)。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1分),投标文件目录和页码齐全对应(0.5分),施工组织设计等主要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按赋分顺序编制提交(0.5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2)工场布置等临时工程设计合理,方案可行(4分)。工场布置合理1.0分;临时设施设计合理1.0分;施工围堰填筑、防护,降、排水方案可行(2分)。有缺陷每项扣0.5分,最少得0分。
(3)土方挖填、调配、压实方案合理(3分)。有缺陷,每项扣1.0分,最多扣3分。
(4)工程原材料(包括水泥、黄沙、碎石、块石、钢材采购质量控制措施可行等)、成品半成品、中间产品的合格性进行抽检的保证及措施可行(4分)。有缺陷,每项扣0.5分,最多扣4分。
(5)质量保证措施(2分)。质量保证体系健全1分;质量保证方案可行、措施得力1分。有缺陷,每项扣0.5分,最少得0分。
(6)砼生产工艺及组织合理,能满足施工需要并能保证砼内外质量(5分)。有缺陷,每项扣0.5分,最多扣3分;不合理、不满足需要,得0分。
(7)砌石工程施工措施符合规范、规定要求(3分)。有缺陷,每项扣0.5分;不合理,有严重缺陷,得0分。
(8)闸门及启闭机安装工程施工方案合理,质量控制措施可行(2分)。有缺陷,每项扣0.5分;不合理,有严重缺陷,得0分。
(9)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2分)。计划合理1.0分,措施可行1.0分。有缺陷,每项扣0.5分,最少得0分。
(10)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合理,能满足施工强度要求(2分)。施工机具配置合理1.0分,有缺陷,每项扣0.5分,最少得0分;劳动力配置合理1.0分,有缺陷,每项扣0.5分,最少得0分。
(11)项目经理及技术人员配置合理(4分)。项目经理有相应的资质1.0分,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历1.0分(无此经历,不得分),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齐全0.5分;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中级以上职称,有类似工程经历1.0分;专职质检员素质0.5分。
(12)文明工地建设和安全生产(2分)。文明工地措施有保证1分;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健全1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3、企业信誉、业绩、经营状况等方面(5分)
(1)类似工程施工经历(2分)。近三年内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有一个得1分,有两个得1.5分,三个及以上得2分。
(2)近三年来合同履约情况(1分)。其中近三年内合同全部按期完成,质量在合格等级以上,履约信誉良好(1分),信誉不好,不得分。
(3)企业资信及财务状况(2分)。资信等级3A得1分,每少一个A扣0.5分。根据财务报表,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的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六、评标程序:
(一)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响应性、符合性进行审查,排除不合格投标文件;
(二)根据本细则,各评委对合格投标文件进行初审,找出各投标书的细微偏差,需要投标人补正或澄清的,按规定补正或澄清。
(三)对投标文件进行进一步评审,并按规定逐项进行打分。
(四)评委进行打分统计,排除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作为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五)评委计算各投标人评标价,并经统计后,得出评标价高低顺序。
(六)评委会撰写评标工作报告,评标价最低的作为推荐中标人,次低者作为推荐中标候选人。
七、招标、评标工作纪律:
1、标底编制过程和标底在未公布前保密;
2、投标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不得对招标人、编标人、评委等施加影响,导致影响招标的公正性。定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订合同或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
3、开标直至签约过程中的所有文字材料(含草稿)不得带出评标现场,由专人保管及处理。
4、在评标期间,评委及工作人员必须在指定区域内活动,不得擅自离开,不得与外界接触,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暂由专人保管,由于工作需要对外联络时,要有监督人员陪同。
5、各评标组独立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得相互交流,在工作以外的时间不得谈论与编标、评标有关的话题,不得有任何为投标人说情、行贿等影响公正评标的行为。招标结束后,编标、评标工作情况不得向外界泄露。
6、编标、评标人员违反以上纪律的,一经发现,将建议有关部门取消其编标或评标资格;投标人违反以上纪律的,取消投标人的投标及进一步参加评审的资格,并报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其相应的纪律责任,触犯法律的,将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
7、举报电话:
涟水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517-82315690
涟水县水利局监察室:0517-80895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