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天津临港工业区一期7.9平方公里市政及公用工程渤海二十三路(黄河道-淮河东道)、滦河中道(渤海二十六路-渤海二十八路)道路排水及泵站工程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许可【2008】324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临港工业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99646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天津临港工业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天津临港工业区渤海二十三路(黄河道-淮河东道)、滦河中道(渤海二十六路-渤海二十八路)道路排水及泵站工程。 滦河中道(渤海二十六路-渤海二十八路)道路排水工程;道面面积5100?O;渤海二十三路排水工程,管道长约760m,最大深度6.5米;二号排海泵站位于渤海三十路和港池之间,总流量为25立方米/秒,最大基坑深度11m,二号雨水泵站位于渤海二十六路和黄河道交口西北侧,总流量为24立方米/秒,最大基坑深度11m;一号污水泵站位于渤海三十路和黄河道西南侧,总流量为1.2立方米/秒。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临港工业区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滦河中道(渤海二十六路-渤海二十八路)道路排水工程,道面面积5100?O,排水管径φ300~φ1200钢筋混凝土管道,管道长约970m;渤海二十三路排水工程,管径φ300~φ2600钢筋混凝土管道,管道长约760m,平均槽深约5米,最大深度6.5米,项目投资约3300万;二号排海泵站位于渤海三十路和港池之间,总流量为25立方米/秒,最大基坑深度11m,二号雨水泵站位于渤海二十六路和黄河道交口西北侧,总流量为24立方米/秒,最大基坑深度11m;一号污水泵站位于渤海三十路和黄河道西南侧,总流量为1.2立方米/秒,项目总投资约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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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工期要求:2011年02月10日 至 2011年11月10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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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一名。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均应取得《天津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培训合格证书。7、外地监理工程师还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津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进津备案证书》。8、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一名。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均应取得《天津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培训合格证书。7、外地监理工程师还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津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进津备案证书》。8、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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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
3.3 |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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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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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
4.1 |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塘沽区大连道1558号报名。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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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01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
5.2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1 年1 月5 日 至2011 年1 月1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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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01月12日至2011年01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0 分 至11 时0 分, 下午13 时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楼获取招标文件。 |
6.2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
6.3 |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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