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东正漳施招字(2010)第(02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仙景路(北环城至金马路)道路工程--仙景路至金闽路污水管道工程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及招标核准以漳发改投资[2008]4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漳州金峰开发区仙景路至金闽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长336.9米,投资估算约36.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仙景路至金闽路污水管道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为准。
2.4. 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设计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工程或二级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月11日至2011年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工程交易中心)或漳州市胜利西路龙华大厦9H(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1年1月21日11:00前(以款项到达账户的时间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转账或电汇;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仟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月24日15:00 时,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西路金峰大道中段,邮编:363000
电话:0596-2520012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西路龙华大厦9H室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061006 传真:0596-2061007;
联系人:小曾、小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