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辽宁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洼县临港经济区起步区基础设施给排水工程招标工作已按规定程序办理了工程招标备案,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情况:
(1)建设单位:大洼县临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工程名称:大洼县临港经济区起步区基础设施给排水工程
(3)资金来源:自筹
(4)招标范围:大洼县临港经济区起步区基础设施给排水工程施工
(5)工程建设地点:盘锦市大洼县
(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7)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2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1年7月31日
3本工程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合同履行能力的企业参加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预审发售、资格后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施工企业,请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注册建造师证书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沈阳招标中心)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
2011年1月19日 - 2011年1月25日 每天上午9:00时整至下午16:00时整。
5、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为人民币2000.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元。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1年2月15日 9时整。开标地点:盘锦市大洼县二界沟镇政府会议室。
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盘锦市大洼县二界沟镇政府会议室进行的本招标工程项目开标会。
8、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
招 标 人:大洼临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盘锦大洼县
联 系 人:郭娜
联系电话:0427-8830052
招标代理人:沈阳招标中心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 系 人:杨帅、赵传广
联系电话: 024-22503977、22524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