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鸡冠石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设计、工艺技术设备采购和安装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1年1月24日地区:重庆详细内容:
重庆市鸡冠石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设计、工艺技术设备采购和安装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24571
[ 2011-1-24 ]
招标公告编号:
重庆市鸡冠石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
设计、工艺技术设备采购和安装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09-05300H
1、招标条件
重庆市鸡冠石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投[2005]18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项目业主授权代理业主为重庆渝水环保有限公司。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受重庆渝水环保有限公司委托,采取公开招标形式选择本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整厂建筑、工艺和各专业施工图设计;污泥热干化工艺处理线成套设施设备和材料、其它配套设施设备和材料以及备品备件供货和安装施工的承包单位。现诚邀符合招标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重庆市鸡冠石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设计、工艺技术设备采购和安装施工工程
2.2、工程总投资:约2.8亿
2.3、建设地点:重庆市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内
2.4、招标范围:
(1)本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整厂建筑、工艺和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各种技术文件编制及相关设计服务;
(2)污泥热干化处理线(系统)成套设施设备及材料和除污泥运输设备外用于本工程的所有配套设施设备及材料以及保证本工程自质量保证及保修期结束之日起两年运行和维护所需备品备件的运输、保险和供货;
(3)进口设备进出口贸易,包括但不限于进口设备《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的申报办理、报关、通关、清关、商检及检验检疫等;
(4)除污泥运输设备外用于本工程的所有设施设备、工艺管道、电力电缆、仪器仪表、自动控制和防腐隔热等的安装施工和安装施工所需设施设备及材料的采购供应;
(5)所有设施设备的单机测试和试车、系统联动试车、设备及系统调试期调试以及整厂性能(包括各项能耗等数据)在各阶段需进行的各种检测、调试及测试等;
(6)人员培训和一年试运行期技术支持及服务,各种运行及维护手册和操作规程等文件的编制;
(7)至一年试运行期满后12个月止的工程质量保证及保修;
(8)配合招标人完成本工程初设、环评、规划和初设概算等的报批、评审和至其获批复前的所有工作;
(9)配合招标人完成本工程土建单项工程施工及其它设备材料和服务采购等招标工作;
(10)其他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指导、咨询和服务。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40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甲级设计资质;
(3)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备压力管道GC2级和锅炉设备安装C级(三级、3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桥式起重机);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已通过ISO9000及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自2000年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市政污泥热干化处理项目工程设计业绩;
(7)自2000年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已通过竣工验收,并成功投运的日处理湿污泥能力在150吨及以上的污泥热干化处理项目或日处理污水能力在20万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项目设备供货总承包业绩;
(8)自2000年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不少于2个及以上已通过竣工验收的污泥热干化处理工程或热工、石油、化工、火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业绩(单个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价格须≥1000万元);
(9)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自2000年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担任过已通过竣工验收,并成功投运的污泥热干化处理项目或日处理污水能力在20万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项目或项目总投资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热工、石油、化工或火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或设备供货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业绩;
(10)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亏损,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11)拥有工艺技术和专有工艺设备生产制造专利或具有工艺技术拥有方及主要工艺设备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不同时具备上述要求的企业可以组成联合体,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方可参加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三家,且须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同时满足“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3.1条”中第(1)、第(7)、第(10)和第(11)条要求。
(3)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必须同时满足“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3.1条”中第(1)(除“注册资金不少于4000万元人民币”要求外)、第(2)、第(5)和第(6)条要求。
(4)联合体中的安装单位必须同时满足“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3.1条”中第(1)、第(3)、第(4)、第(5)和第(8)条要求。
(5)联合体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3.1条”中第(9)条要求。
(6)联合体成员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
4、工期要求
(1)整厂建筑、工艺和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备案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40天内。
(2)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及签约完成时间:完成第(1)项工作后60天内。
(3)污泥干化间主体土建工程完工,达到设备安装条件时间:完成第(2)项工作后150天内。
(4)合同设备到货时间:污泥干化间主体土建工程完工,达到设备安装条件前30天。
(进口设备到货前须完成《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的办理)
(5)设备安装工程完工和完成单项验收时间:完成第(3)项工作后150天内。
(6)设备及系统调试期结束时间:完成第(5)项工作后90天内。
(土建工程全面竣工时间:完成第(5)项工作后30天内)
(完成本工程竣工综合验收时间:完成第(5)项工作后60天内)
(7)试运行期结束时间:完成第(6)项工作后365天。
(8)工程质量保证及保修期结束时间:完成第(7)项工作后365天。
本合同执行期为1220天。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月24日至2011年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在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9号“地王广场城市传说32-5F”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每套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渝水环保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西路4号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9号
“拓展大厦”12楼 地王广场城市传说32-5F
邮 编:400020 邮 编:400010
联系人:周亚军 联系人:王晓明、黄顺学
电 话:023-67878275 电 话:023-63705199
传 真:023-67878292 传 真:023-63705199
电子信箱:2008-zhaobiao@163.com
发布日期:2011年1月24日地区:重庆详细内容:
重庆市鸡冠石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设计、工艺技术设备采购和安装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24571
[ 2011-1-24 ]
招标公告编号:
重庆市鸡冠石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
设计、工艺技术设备采购和安装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09-05300H
1、招标条件
重庆市鸡冠石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投[2005]18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项目业主授权代理业主为重庆渝水环保有限公司。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受重庆渝水环保有限公司委托,采取公开招标形式选择本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整厂建筑、工艺和各专业施工图设计;污泥热干化工艺处理线成套设施设备和材料、其它配套设施设备和材料以及备品备件供货和安装施工的承包单位。现诚邀符合招标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重庆市鸡冠石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设计、工艺技术设备采购和安装施工工程
2.2、工程总投资:约2.8亿
2.3、建设地点:重庆市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内
2.4、招标范围:
(1)本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整厂建筑、工艺和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各种技术文件编制及相关设计服务;
(2)污泥热干化处理线(系统)成套设施设备及材料和除污泥运输设备外用于本工程的所有配套设施设备及材料以及保证本工程自质量保证及保修期结束之日起两年运行和维护所需备品备件的运输、保险和供货;
(3)进口设备进出口贸易,包括但不限于进口设备《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的申报办理、报关、通关、清关、商检及检验检疫等;
(4)除污泥运输设备外用于本工程的所有设施设备、工艺管道、电力电缆、仪器仪表、自动控制和防腐隔热等的安装施工和安装施工所需设施设备及材料的采购供应;
(5)所有设施设备的单机测试和试车、系统联动试车、设备及系统调试期调试以及整厂性能(包括各项能耗等数据)在各阶段需进行的各种检测、调试及测试等;
(6)人员培训和一年试运行期技术支持及服务,各种运行及维护手册和操作规程等文件的编制;
(7)至一年试运行期满后12个月止的工程质量保证及保修;
(8)配合招标人完成本工程初设、环评、规划和初设概算等的报批、评审和至其获批复前的所有工作;
(9)配合招标人完成本工程土建单项工程施工及其它设备材料和服务采购等招标工作;
(10)其他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指导、咨询和服务。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40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甲级设计资质;
(3)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备压力管道GC2级和锅炉设备安装C级(三级、3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桥式起重机);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已通过ISO9000及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自2000年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市政污泥热干化处理项目工程设计业绩;
(7)自2000年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已通过竣工验收,并成功投运的日处理湿污泥能力在150吨及以上的污泥热干化处理项目或日处理污水能力在20万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项目设备供货总承包业绩;
(8)自2000年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不少于2个及以上已通过竣工验收的污泥热干化处理工程或热工、石油、化工、火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业绩(单个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价格须≥1000万元);
(9)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自2000年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担任过已通过竣工验收,并成功投运的污泥热干化处理项目或日处理污水能力在20万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项目或项目总投资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热工、石油、化工或火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或设备供货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业绩;
(10)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亏损,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11)拥有工艺技术和专有工艺设备生产制造专利或具有工艺技术拥有方及主要工艺设备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不同时具备上述要求的企业可以组成联合体,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方可参加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三家,且须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同时满足“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3.1条”中第(1)、第(7)、第(10)和第(11)条要求。
(3)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必须同时满足“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3.1条”中第(1)(除“注册资金不少于4000万元人民币”要求外)、第(2)、第(5)和第(6)条要求。
(4)联合体中的安装单位必须同时满足“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3.1条”中第(1)、第(3)、第(4)、第(5)和第(8)条要求。
(5)联合体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3.1条”中第(9)条要求。
(6)联合体成员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
4、工期要求
(1)整厂建筑、工艺和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备案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40天内。
(2)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及签约完成时间:完成第(1)项工作后60天内。
(3)污泥干化间主体土建工程完工,达到设备安装条件时间:完成第(2)项工作后150天内。
(4)合同设备到货时间:污泥干化间主体土建工程完工,达到设备安装条件前30天。
(进口设备到货前须完成《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的办理)
(5)设备安装工程完工和完成单项验收时间:完成第(3)项工作后150天内。
(6)设备及系统调试期结束时间:完成第(5)项工作后90天内。
(土建工程全面竣工时间:完成第(5)项工作后30天内)
(完成本工程竣工综合验收时间:完成第(5)项工作后60天内)
(7)试运行期结束时间:完成第(6)项工作后365天。
(8)工程质量保证及保修期结束时间:完成第(7)项工作后365天。
本合同执行期为1220天。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月24日至2011年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在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9号“地王广场城市传说32-5F”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每套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渝水环保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西路4号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9号
“拓展大厦”12楼 地王广场城市传说32-5F
邮 编:400020 邮 编:400010
联系人:周亚军 联系人:王晓明、黄顺学
电 话:023-67878275 电 话:023-63705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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