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JX2011Z002(SJ01)
1.招标条件
招标人长春市自来水公司现对给水工程项目的方案及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一净水厂改造工程和长春市第三净水厂扩建工程方案及设计。
2.2项目概况:为解决长春市城市严重缺水问题, 长春市在“十二五”期间将实施长春市第一净水厂改造工程和长春市第三净水厂扩建工程。第一净水厂改造工程建设内容:规模10万立方米/日净水系统改造、规模25万立方米/日净水厂一座及配套的输配水管网建设;第三净水厂扩建工程建设内容:规模28万立方米/日净水厂一座、取水工程、原22万立方米/日净水厂提标改造及配套的输配水管网建设。
2.3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长春市第一净水厂改造工程方案设计、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对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合理性和整体性负责。
第二标段:长春市第三净水厂扩建工程方案设计、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对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合理性和整体性负责。
2.4资金来源:自筹、国家投资、银行贷款。
2.5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以上两个标段的投标,可中两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给水)甲级资质;具有30万m3/d净水厂的设计业绩,近10年有北方城市的净水厂的设计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月21日至2011年1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长庆街4号)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⑴ 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设计许可证;⑵ 投标人授权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⑶近10年已完成的同类工程设计业绩证明。上述所有证件均需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5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1年4月20日9:00(北京时间)。
5.2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自来水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86号前院
联 系 人:李丽芳
联系电话:0431-85295911
传真:0431-85295911
邮政编码:13000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庆街4号
联 系 人:李伟、王洪禧
联系电话:0431-88546234
传真:0431-88581835
邮政编码:130061
电子邮件:jilinzhaobiao@sina.com
网址:http://jilinbidding.changchun.gov.cn/index.jsp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
帐号:61010155260000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