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左岸坝区水系恢复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全额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2.2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复建一机台泵站以及迁建高沙集泵站。主要工程项目包括:一机台泵站土建工程、临时占地水系恢复工程、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金结设备制作及安装工程。
2.3本工程实施计划
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2月25日,计划完工日期2011年3月25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施工资质,近5年内具有一个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建造师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并有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并有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担任过类似工程的技术负责人,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其他关键人员应持有相应岗位的岗位证书;
3.4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人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于招标公告发布后,在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技术资料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2月18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需同时提交如下资料供查验: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
3)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6)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8)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授权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和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加盖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公章的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证明。
没有提供上述原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望城县高塘岭镇
邮政编码:410000
联 系 人:张先生、肖女士
电 话:0731-88088899-8107
传 真:0731-88088889
招标代理: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劳动西路(湖南省水电设计院内)
邮政编码:410007
联 系 人:陈女士、王女士
电 话:0731-85607772
传 真:0731-85144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