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YCS201012001
工程名称环保产业园3万吨/日污水处理BOT项目
招标人名称江苏盐城环保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一、江苏盐城环保产业园的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已经盐城市亭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亭发改审[2010]354号文批准建设。经江苏盐城环保产业园管理委员会请示亭湖区政府,决定该项目按BOT建设模式进行公开招商招标,择优选择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主体。
二、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江苏盐城环保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委托具体负责本BOT项目的招商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环保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项目地点:江苏盐城环保产业园新港村六组境内
(3)项目规模:一期3万吨/日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建设规模按照1.5万吨/日,2011年底竣工, 第二阶段建设规模1.5万吨/日,建设时间暂定为2016年。
(4)运作模式:BOT (建设、运营、移交)。
(5)出水水质标准: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标准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 2002 )一级排放标准的A标准。
(6)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30年(含建设期),在特许经营期内,由项目公司全权负责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融资、详细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设计、工程报建、建设、维护和运营。在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运行良好的污水处理厂完好无损地、无条件地移交给本项目招标人。
四、投资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境内企业须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境外企业须是根据其所在国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自2005年1月1日以来有一个以BOT方式运作的规模在3万吨/日以上的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投资、建设管理和运营经验,且正在运营。
(3)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4)具备国家环保部颁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生活污水类)。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无不良市场行为纪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报名的投标企业须直接投资成立仅为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之目的的项目公司。
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请申请人于2011年1月26日 16 :00时至2011年2月1 日16:00时上班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八、投标人必须委派本单位正式人员(开具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开创路2#永宁国际汽车城四楼西区408)购买招标文件。
九、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招投标监督管理投诉电话:0515-83080019。
盐城市建设局招标办公室招投标监督管理投诉电话:0515-88587313。
招商招标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李 白 联系人:尹桂云
电 话:18962005599 电 话:0515-81778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