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JX2011Z002(KC01)
1.招标条件
长春市第五净水厂厂区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长春市自来水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长春市第五净水厂供水工程二期输、排水管线岩土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五净水厂供水工程二期输、排水管线岩土工程勘察。
2.2招标范围及内容:长春市第五净水厂至长新加压泵站供水输水管线(共9处);第五净水厂至长哈高速公路排水管线(共3处)。
2.3工程勘察地点:长春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专业甲级资质;近三年有3项给排水工程地质勘察业绩;近三年不亏损。
3.2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月27日至2011年2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长庆街4号)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类似工程业绩原件及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5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1年2月21日9:00(北京时间)。
5.2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自来水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86号前院
联系电话:0431-85295911
联 系 人:李丽芳
邮政编码:13000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庆街4号
联 系 人:李伟、王洪禧
联系电话:0431-88546234
传 真:0431-88581835
邮政编码:130061
电子邮件:jilinzhaobiao@sina.com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
帐号:61010155260000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