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决定对惠东县平海镇污水处理厂项目采用BOT(即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进行投资建设。并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业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惠东县平海镇污水处理厂
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建设地点:惠东县平海镇中心镇区小安村。
4 、项目概况:惠东县平海镇污水处理厂主要从事城市生活污水的处理,服务范围为惠东县平海镇镇区。项目处理总规模为3.0万m3/d;工程分期建设,近期建设规模为1.0万m3/d。工程占地面积为48216.83平方米,合72.4亩。本工程项目(只含厂区及提升泵房,不含三通一平及管网)投资约1998万元。特许经营期为30年(含18个月建设期)。
5 、建设工期:建设期为18个月。
二、报名条件:
1 、投标人应具备与标的相适应的由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生活污水乙级或以上资质;
2 、投标人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
1 、报名时间:2011年2月14日9:00-11:30、14:30-17:00。
2 、报名地点:惠东县环境保护局六楼会议室。
3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A 、公司简介;
B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C 、资质副本复印件;
D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E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则需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提供原件,副本可为复印件);
F 、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报名资料必须装订成册,每页均需盖有报名人法人公章。报名时须携带所有复印件的原件供备查。
报名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在报名资料封面右上角加注“正本”“副本”字样。投标申请人必须对其所递交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011 年2月15日 10:00 在惠东县环境保护局进行本项目招标发布会,向通过报名审查的企业发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文件费每份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四、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建设报》及广东投资招商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1 、招标人:惠东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惠东县平山街道文景路1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13509085676
2 、建设单位:惠东县平海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13138398333
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江北文昌二路2-24号金裕碧水湾二楼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52)2802611 传真:(0752)2383021
惠东县环境保护局
惠东县平海镇人民政府
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